攀枝花市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时间:2024-11-20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众快速、准确地查找本部门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从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角度出发,制定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信息

  (一)主要内容。

  攀枝花市林业局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为非涉密信息,主要公开全市林业系统工作。市林业局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下列林业局主要信息:

  1.市林业局机构职能。

  2.市林业局领导简介及分工。

  3.市林业局内设科室及直属单位信息。

  4.全市主要林业动态。

  5.市林业局重要会议信息。

  6.市林业局办理的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信息。

  具体信息可参见《攀枝花市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二)范围及时限。

  《攀枝花市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作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范围的主要依据。本部门公开以上信息的时限为自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上述网站等形式予以主动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公开形式。

  本部门主要通过攀枝花市政府网站(http://www.panzhihua.gov.cn/)和攀枝花市林业局网站(http://slyj.panzhihua.gov.cn/)主动公开本机关的政府信息。目录查询方法如下:

   (1)目录导航式浏览:点击相应的分类栏目,系统会自动展开下一级目录,并自动显示与该栏目对应的信息列表,点击条目名称或详细信息就可查看详细内容。

   (2)标题关键字和索取号查询:输入标题关键字和索取号并搜索,与关键字和索取号匹配的目录项会以列表形式进行显示,点击条目名称或详细信息即可查看详细内容。

  此外,本机关还将采用以下辅助形式主动公开本机关的政府信息:

  1.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微信公众号等公共媒体公开本部门的政府信息。

  2.攀枝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攀枝花市林业局窗口。

  3.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其它形式。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可以向攀枝花市政府及其部门(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条第二款规定的派出机构、内设机构)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涉及本部门的政府信息,可以填写《攀枝花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详见附件),向本部门提出申请。

  (一)申请方式。

  申请人可在受理点获取《申请表》;在攀枝花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panzhihua.gov.cn/)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下载(复制有效),向制作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

  目前,攀枝花市林业局办公室受理申请人的在线申请、当面申请、信函申请,暂不受理通过电报、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采用信函方式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请在信封正面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由于网络传输、软件或者硬件故障等不可控原因,可能导致您提交的申请未能传输至受理机关,或者受理机关的答复未能及时送达您。若您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个工作日后仍未收到答复,请及时联系我们(联系电话:0812—3342530)。

  (二)《申请表》填写要求。

  1.申请表要逐项填写,字迹清楚、工整,不得涂改;

  2.准确、如实填写申请人姓名或机构名称、联系方式等;

  3.尽量详细、明确的描述申请获取信息,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受理机构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4.每份申请表限填一项申请内容。

  (三)受理流程。

  

  (四)受理点地址及联系方式。

  本机关自2008年5月1日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攀枝花市林业局办公室。

  咨询电话:0812—3342530,传真电话:0812—3350783,通信地址:攀枝花市攀枝花大道东段470号,邮政编码:617000,电子邮箱:pzhslyj@126.com。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5:00—18:30,办公时间不含节假日、公休日,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向行政机关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请按照该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专门说明并向社会公告的申请接收渠道提出。

  (五)收费标准。

  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行政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

  行政机关收取信息处理费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制定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本指南将适时更新。

  市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办:监督举报电话:0812—3507193

  联系地址:攀枝花市东区三线大道北段106号

  攀枝花市司法局

  通讯地址:攀枝花市东区佳联路5号

  联系电话:0812-3329601

  邮  编:617000

  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

  通讯地址:攀枝花大道东段750号

  联系电话:0812-3334439

  邮  编:617000

   附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