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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林业局

关于2024年度法治林业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来源:法宣科(审批科)     发布时间:2025-01-17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按照《中共攀枝花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报送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的通知》(〔2024〕—45)要求,现将法治林业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推进法治林业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党的领导,不断完善法治林业体系。一是坚持党对法治工作领导。动态调整法治政府建设成员名单,印发《攀枝花市林业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压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定《2024年度推进依法治市建设法治林业工作安排》《攀枝花市林业局2024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分解落实工作任务。二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落实《攀枝花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细则》《攀枝花市林业局局务会议议事决策规则(修订)》,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程序进行。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和省林草局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三是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制度。聘请法律顾问、设立公职律师,实行合法性审查和法律顾问出具法律意见书“双审查”制度,全年出具法律审查意见书55份。修订法治账图,建立三级法治台账,绘制法治导图58张,牢固树立“权由法定、权依法使、人必依法、岗必依法”法治理念。

  (二)狠抓法治学习,筑牢思想文化阵地根基。一是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认真执行会前学法、会前学纪,全年局党组会(局务会)会前学法12次。印发《攀枝花市林业系统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推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二是提升干部职工学法用法水平。通过观看线上旁听庭审活动,举办《四川省古树名木保护条例》等专题讲座、林业调研论文展示和辩论赛活动等,切实增强林业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意识。三是加强学法用法监督考核。建立干部法治档案,把学法用法情况列入公务员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开展领导干部年终述法。

  (三)着力效能提升,打造优质林草政务环境。一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调整优化29项许可事项办理流程,推行“预约+延时”等特色服务,将国省重点项目纳入“绿色通道”提速办理,办件时间缩短80%以上。二是提前介入建设项目。协助业主加快办理用地许可,全力做好林草要素保障。为白马铁矿、金沙江银江水电站等83个项目办理使用林地面积580余公顷,为红格南矿开发项目争取省级留存定额540公顷。三是加大事中事后监管力度。按照“一目录、五清单”精准监管执法要求,抽查检查使用林草地项目34个,避免出现“批甲占乙”“批少占多”等情形。全年行政许可办结率、好评率均为100%,收到锦旗4面。

  (四)落实“三项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加强行政执法培训。组织执法人员开展全员轮训等培训5次,参加林业案例法律适用问题剖析、通用法专业法考试等,不断提升执法办案能力。同时加强对县(区)和赋权乡镇(街道)执法指导,确保赋权事项放得下、接得住。二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持续深入开展人民群众最不满意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承诺整改问题2个。审查重大行政处罚备案件21份,案卷评查行政处罚卷16件、行政许可卷9件,对案件办理流程、调查取证、裁量标准等问题及时予以反馈。三是深化行刑衔接。建立“林长+检察长”“林长+警长”协作机制,加强与“府检”“府院”联动。全年立案查处林业行政案件165件,移送公安机关案件15件,不予刑事立案5件。筛查生态损害赔偿案件线索2批次207条,启动生态损害赔偿案件22件。市林业局未发生因行政执法行为不当引起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

  (五)厚植绿色本底,参与重点领域生态立法。一是高质量参与地方立法。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在《四川攀枝花苏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经立法程序制定全省首部自然保护区地方性法规——《四川攀枝花苏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已于2024年10月1日起实施。二是及时开展立法后评估。作为实施主体,参与《攀枝花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四川攀枝花苏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立法后评估工作,并形成立法后评估报告。

  (六)强化普法宣传,营造良好林草法治氛围。一是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及“一月一主题”活动安排,充分利用“宪法宣传周”“3.30”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日、“6.29”攀枝花全民义务植树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法律七进”,宣传宪法、民法典以及林草法律法规。二是加强普法阵地建设。开展“攀枝花苏铁乐园”自然学堂特色IP品牌培育和法治教育基地申报,全面提升普法教育工作质效。参与“讲好法治故事,凝聚共富力量”专题法治活动,报送美术、书法等法治文化作品5个,宣传案例1个。其中,《森林卫士》获全市法治文化美术作品一等奖。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工作效率不高,专业的行政执法队伍人员不足,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和素质参差不齐,执法装备短缺。森林公安转隶和执法机构改革后,行政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与林草资源保护工作不相适应。

  (二)法治建设协同推进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法治政府建设的协同性、可及性、系统性有待进一步加强,推进机制不够完善,执法边界不够清晰。在案件线索移交、行刑衔接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过程中,存在部门协同配合、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等问题,信息共享和沟通协调存在短板。

  (三)普法教育深度和广度有待进一步拓展。普法宣传教育力度不够大,宣传形式较为单一,创新不足,涉林违法行为时有发生。我市林边村、林缘户、林中人、林中厂交错,对重点人群、重点林区、重点场所宣传力度偏弱,还需大力宣传林业法律法规及工作成效,不断增强普法宣传的广度和深度。

  三、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局党组书记、局长作为法治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将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全局重要议事日程,与林草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全年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报告6次,研究解决涉林草重大问题16个。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期间,率队现场调查处理网络投诉和舆情问题线索,办理涉林信访件8件。深入市政务服务中心开展“局长进大厅”活动2次,调研督导林业政务服务工作,接待办事群众5人。开展全市林业行政执法调研,了解存在问题和困难,梳理形成《多重挑战下林业行政执法困境与对策》,为推进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夯实基础。

  四、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

  2025年,市林业局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围绕“两试引领、五市并进、共富共美”工作体系,持续强化法治林业建设,为高质量建设共同富裕试验区奠定坚实的生态基础。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干部法治观念。严格执行会前学法、会前学纪、“第一议题”制度,抓好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学法用法。用好在线学习平台,加大干部职工法律知识培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谋划工作能力。

  (二)着力提升服务水平,打造优质法治环境。进一步梳理清理行政审批事项,简化办事程序,完善窗口工作制度,提升审批质效。用好用活上级部门支持攀枝花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试验区各项政策措施,全力做好林草要素保障。

  (三)深入开展法治宣传,增强群众法治意识。落实好“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利用国家宪法日等特殊节点,开展宪法、民法典以及林草法律法规宣传等,创新宣传手段与形式,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林业发展良好氛围。

审核: 莫旭   责任编辑: 罗艳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