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0号建议答复的函
来源:市林业局 发布时间:2018-08-13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对市十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0号建议答复的函
一、关于“在金沙江干热河谷区海拔
我市全林除草主要在生态功能区修复、重点地区造林绿化等新建项目中实施。其中新建项目明确将三年管护期实施全林除草作为项目建设的内容统一实施,有效预防森林火灾发生,巩固造林成效。全市仅有米易县政府通过预算安排资金1000余万元,开展了县城市区视野区三年(2016—2018年)全林除草,面积达6000亩,有效保护了米易县视野区森林资源,3年内未发生森林火灾。
二、关于“将全林除草项目争取国家立项,以获得更多资金支持,减轻地方政府保护干热河谷森林资源的财力负担”的建议
经与省林业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国家林业局多次对接,目前,国家和省级森林防火项目均未将全林除草纳入申报范围,不能直接申请全林除草项目。
在绿化造林、生态治理、生态功能区建设等项目中统一规划实施的全林除草资金,为项目本身资金。2016年至今,全市累计落实生态功能区建设、植被恢复、生态治理等项目24个,资金1.8847亿元,治理面积9733.94 亩。市级相关部门将以市委“一二三四”工作思路为指导,继续开展项目调研、储备、申报等工作,积极争取上级项目和资金,为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奠定坚实基础。
感谢您对我市森林防火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