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八届人大三次会议57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1 发布时间:2010-12-29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刘承惠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森林城市建设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生态环境特别是绿化事业的关注和支持。您在《关于加快森林城市建设的建议》提出启动森林城市创建工作、科学编制生态发展规划、加快市区视野区生态景观建设、深入开展农户庭院绿化等建议,对攀枝花生态环境建设和绿化事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和意义。
攀枝花市的生态环境从破坏到治理恢复,经过各级政府、部门多年来的绿化建设和生态保护已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受城市规划、资金投入、开发建设、多头管理、自然灾害等因素的影响,目前还存在城乡之间绿化发展不平衡,城镇周围、城乡接合部绿化薄弱,城镇人均公共绿地占有量偏低,市区视野区生态功能不强,厂矿区、工业园区与生活区防护隔离绿地体系不完善,江河、道路等绿色通道建设滞后等诸多问题。另一方面,我市是根据国家“大三线”建设需要而建立的资源利用型重工业城市,又地处金沙江干热河谷区,生态环境极其脆弱,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市生态面临巨大压力,生态承载力低已经成为制约我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瓶颈。
2009年,市林业局经过多方考察学习、分析论证,提出了解决以上问题的办法,那就是通过实施一系列城市森林工程,营造各种类型的森林和以树木为主体的绿地,使市区视野区、道路、河流、厂矿、公园绿化形成以近自然森林为主的城市森林生态系统,改善城市人居环境,促进我市经济可持续发展。并通过各种渠道多次向市委、市政府提出建议,适时创建森林城市。
在2010年3月20日,市政府市长刘晓华在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今年启动森林城市建设工作目标和4月27日《攀枝花市委 攀枝花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林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攀委发〔2010〕8号)中提出2010年全市启动并实施森林城市工作创建,2014年建成省级森林城市,2018年建成国家森林城市的目标后。市林业局作为全市绿化行业管理的主要部门之一,对此高度重视,精心谋划,先期开展了创建森林城市相关工作,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市林业局的重要工作来抓。一是多次组织市林业局分管领导、局机关各处室负责人及相关专家召开了市林业局创建森林城市工作会,就我市开展创建森林城市的难点、重点和急需解决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对今年市林业局开展创建森林城市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要求全局职工统一思想,将创森工作纳入今年工作重点抓紧抓好;二是向省绿化委员会、省林业厅汇报我市创建森林城市的需求、决心和意义,争取并得到了省绿委、省林业厅领导的支持和指导;三是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攀枝花市林业局创建森林城市领导工作小组”,确定了组成人员和工作职责,并从局机关和局属单位抽借专业人员先期开展各项工作,举全局之力确保创森工作按时推进;四是结合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花城景观打造工作,自筹资金200万元在枣子坪马鹿箐、机场路部分路段开展了市区视野区森林城市试点工作,已栽植我市特色观花植树大苗1万余株、改造完善视野区32公顷。还从行业管理出发,下发了开展森林城市试点的通知,安排三区两县林业局各投入100万元,在城区或城周选一个点进行森林城市试点建设;五是结合省级新农村示范片建设,投入20万元在米易县、盐边县打造180户农村庭院绿化美化示范户,带动乡村绿化建设。
由于创建森林城市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建设时间长。而我市创森工作当前存在规划未编制、没有专项建设资金、林地权属未解决等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市林业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创建森林城市目标和安排开展以下工作:一是代市政府向省绿委草拟关于创建四川省森林城市的函,正式提出创建工作;二是调查、收集、核实我市城市、农村、道路、水系绿化和苗圃苗木、古树名木等相关资料(文字、统计表、图像),详细分析我市目前城乡绿化与省、国家森林城市指标的差距,并提出解决办法和工作措施,为规划的科学编制提供依据;三是联系设计单位,着手编制《攀枝花市森林城市规划》,争取在2010年度前完成森林城市规划编制工作,让规划指导我市森林城市建设;四是2011年全面实施城市森林工程,通过森林城市试点示范和义务植树活动的带动,力争用三至五年的时间使我市各项指标达到森林城市相关标准。
再次感谢你们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攀枝花市林业局
联系电话:33501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