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第74号建议答复的函
来源:保护科 发布时间:2024-10-15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理顺二滩旅游景区管理关系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将二滩国家森林公园权责及其资产移交盐边县,管理机构下划给盐边县,相应的项目资金一并纳入盐边县用于该公园”的建议
四川二滩国家森林公园面积545平方公里(盐边县273平方公里、米易县272平方公里,涉及10个乡镇)。根据《国家级自然公园管理办法(试行)》第四条“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主管全国国家级自然公园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国家级自然公园。国家级自然公园管理单位负责本自然公园日常管理工作”规定,米易县林业局、盐边县林业局履行对四川二滩国家森林公园的属地监督管理责任;二滩国家森林公园保护中心(市二滩风景名胜区保护中心)(以下简称“二滩保护中心”)履行主体责任,负责开展二滩国家森林公园的森林草原防灭火联防联控、野生动植物保护、生物多样性监测、建设项目准入及监管、森林生态旅游、生态文化宣传等日常管理工作。如“将二滩国家森林公园权责及其资产移交盐边县,管理机构下划给盐边县”,盐边县统筹协调开展二滩国家森林公园米易县域内有关管理工作难度较大,易造成森林公园保护与管理缺位。
根据《关于调整市二滩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攀编办发﹝2016﹞49号)和市级财政预算管理规定,二滩保护中心作为市林业局下属的二级预算单位,由市财政局进行市级预算管理,二滩国家森林公园所涉及的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由市级统筹。二滩保护中心按照《四川省国家森林公园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禁止开发区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暂行)》和《四川省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办法》等相关规定,利用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开展了森林草原防灭火、生物多样性保护、安全设施、能力提升等软件和基础设施建设,初步形成了一定的固定资产,包括防火水池、防火道路、森林草原防灭火监控系统、野生动物监控系统、千田湾管护及景观设施等。为促进盐边县文旅产业发展,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安排部署,二滩保护中心支持将千田湾形成的固定资产等国有资产移交盐边县统一维护管理。
下一步,市委编办将按照市政府对二滩国家森林公园管理权限的确定情况,及时研究跟进有关机构编制调整事项。
二、关于“将二滩展览馆市属资产及管理运维移交盐边县,原与雅砻江水电公司的租赁关系变更为盐边县”的建议
二滩建设展览馆于1999年建成开放,资产权属为雅砻江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2019年7月攀枝花市人民政府与雅砻江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代管协议,期限自2018年10月26日起至2023年10月25日止,期满后,如双方无异议再另行续签代管协议(目前双方尚未续签代管协议)。市水务集团于2019年5月8日进场实施了展览馆一期升级改造,先后完成了展览馆大门、历史文化厅、实景模型厅、游客咨询中心、会议室、文化长廊、党员小广场的升级改造,于2020年1月20日正式开馆;同时继续实施二期“茶园、多功能厅、小会议室、厨房”等区域升级改造,于2020年11月完成所有改造任务。下一步,市国资委将按照盐边县和市级有关主管部门对二滩片区整体开发建设的规划,理顺景区资产管理关系,实现资产高效利用。
三、关于“理顺管理关系后,由盐边县进行统一规划、建设、运行维护,将二滩旅游景区打造成体验感强、满意度高、名副其实的国家4A级旅游景区,并争创5A级旅游景区”的建议
二滩国家森林公园于2008年创建为国家4A级旅游景区。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二滩国家森林公园4A级旅游景区发展,将其与马鹿寨整合为“二滩——马鹿寨”项目,作为全市重点文旅项目,纳入全市创建共同富裕试验区的“四张清单”和市领导分管部门2024年重点工作清单。目前,二滩保护中心正在积极配合有关单位有序推进二滩国家森林公园景区入口环境整治提升、三滩林业服务点建设、二滩环湖路沿线标识标牌提升、二滩港码头提升改造和水上运动等项目建设。但二滩旅游景区多年来存在多头管理、权责不一、职能交叉等现象,影响二滩旅游的开发和管理,也影响二滩国家森林公园4A级旅游景区的保牌及升级。
下一步,二滩保护中心将积极与盐边县政府沟通协调,争取由盐边县对二滩国家森林公园4A级旅游景区进行统一规划、建设、运行维护,将二滩旅游景区打造成体验感强、满意度高的国家4A级旅游景区,并争创5A级旅游景区。
感谢您对我市林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