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开展以食用为目的的陆生野生动物繁育和经营许可撤销准备工作
来源:法宣科(审批科) 发布时间:2020-03-30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规定和国家、省林草局出台的相关政策文件精神,攀枝花市林业局主动与上级主管部门联系并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研究政策,积极行动,及时启动以食用为目的的陆生野生动物繁育和经营许可撤回、注销准备工作。
据统计,全市共发放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86份、经营许可决定书61份;经逐户排查,目前全市养殖户存栏以食用为目的野生动物400余万只(头、条),包括蛙类、蛇类、梅花鹿、野猪、豪猪、野鸡、松鼠、暹罗鳄、鹧鸪、黄麂、蓝孔雀、鸵鸟和灰雁等10余种(类)。
按照工作安排,市、县(区)林业主管部门将按照分类处置、有序推进的工作方式,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行政许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规定,逐步、稳妥、依法撤回和注销以食用为目的的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和经营利用许可文书,切实保障全市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