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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林业局

攀枝花市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开展林业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产业科     发布时间:2019-04-29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各县(区)林业主管部门,直属各相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市涉林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市林业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决定从即日起至12月底开展林业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为深刻吸取全国全省近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教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近期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和《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紧急通知》(安委明电〔2019〕1号)精神,为进一步强化林业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以减少一般事故、减少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重点,进一步摸清涉林企业安全生产情况,持续开展林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有效防范各类林业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为推动林业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检查重点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以遏制林业工贸行业重特大事故为重点,对非煤矿山、木制品加工企业、粉尘防爆及仓储、住宿、餐饮等方面开展重点检查。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督促相关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完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强化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一)非煤矿山。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的原则做好非煤矿山的管理工作,落实管理人员及责任,露天矿山边坡稳定性观测、防护设施设备维护、设立警示标示设置,加强生产厂区设施设备维护和场地管理等相关情况。

  (二)木制品加工企业。与砂光机连接的风管按规范设置火花探测报警装置情况。

  (三)白酒生产企业。在白酒储存、勾兑场所的乙醇浓度检测报警装置设置情况。

  (四)仓储、住宿。仓储物资清理、用地管理、管理制度和责任落实情况。对林业住宿、餐饮等经营主体,加强火灾防控、食品安全等监督检查和管理情况。

  三、时间安排

  (一)及时部署,自查自改阶段(即日起至7月)。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主要任务、重点工作,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全面督促涉林工贸企业开展自查自改,制定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安全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同时报送属地应急管理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

  (二)全面排查,集中整治阶段 (8月至10月)。各单位要结合工作方案,在自查自改的基础上深入开展检查工作,对涉林重点企业要做到检查全覆盖。

  (三)加强督查,确保取得实效 (11月至12月)。 各单位要采取突击检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检查等多种方式,深入开展督查检查,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工作成效。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是落实省、市关于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大检查要坚持自查与督查相结合,坚持行业管理与地方管理相结合,积极与市、县(区)安全管理相关部门合作,充分发挥安全管理部门敏能作用,做好涉林工贸行业监督检查。

  (二)利用资源,强化宣传。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对涉林工贸大检查进行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动员干部职工和社会群众举报各类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

  

攀枝花市林业局办公室

  2019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