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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接春节 四川确保“菜篮子”供应充足

来源:四川省人民政府网     发布时间:2021-01-23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四川今冬‘菜篮子’供应充足,还能继续保证外省调配。”四川省农业农村厅相关负责人称,去年初全省就已经围绕“菜篮子”产品的生产发展、产销对接、疫病防控、质量安全等环节提出指导性意见,确保“菜篮子”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正常流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活。

  春节即将到来,大家最关注的就是自己的“菜篮子”供应是否充足。这段时间以来,受持续低温冰冻和春节临近等因素影响,近期全川部分地区已出现蔬菜价格上调现象。目前,四川在田蔬菜面积680万亩,长势良好。初步预计,近两个月收获上市蔬菜量可达820万吨。若无大的自然灾害,春节期间可实现品种丰富、数量充足。

  四川是农业大省,是全国重要的“冬春蔬菜”和“南菜北运”生产基地。为加强元旦、春节“两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加强监测预警,各地有针对性地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重点危害因子的监测力度,对监测发现的问题及时研判分析、做好预警。针对违法使用禁用药物和非法添加物、农兽药残留超标等问题,加强随机抽检、暗查暗访、飞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迅速追溯源头,依法查处。近期,四川还配合农业农村部开展了飞行检查和监督抽检。从2020年12月下旬至2021年1月下旬,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还联合组织5个调研组,分赴21个市(州)开展“两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调研指导。 (朱虹)

  

重庆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与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日前联合下发《关于建立川渝异地消费维权机制的通知》,标志着川渝两地跨区域消费维权合作机制进一步完善,两地消费者在任何一地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产生消费纠纷,均可在其住所地进行投诉,降低往返两地的维权成本。这是日前记者从四川省消委会获悉的。

  

该通知的主要内容包括:——及时移转异地消费投诉。两地消费者在重庆、四川区域内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向其住所地的消委(协)投诉。接收投诉的消委(协)应当认真、详细地了解、记录投诉的有关情况,同时对消费者提供的相关证据材料做出初步认定,并通过网络、信函或传真,将该投诉转至被投诉方经营地的消费者组织。

  

——快速接收异地转办投诉。被投诉方所在地或经营地的消委(协)收到转办的投诉后,应在七个工作日内(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审查期限的,应及时告知消费者,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七个工作日)审查投诉方及被诉方的主体资格和投诉内容,并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予以受理的,应及时告知转出地消委(协)及消费者;不予受理的,应书面告知消费者及对方消委(协)并说明理由。

  

——认真调查调解异地投诉。对决定受理的投诉,消委(协)应对争议事实进行认真调查、核实和处理,一般应在四十个工作日内(疑难、复杂的投诉,调查调解时间可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二十个工作日)结束调查调解,并将处理结果告知消费者,同时将处理结果书面回复转出该投诉的相关消费者组织。 (记者 刘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