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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落地实施

来源:资源科     发布时间:2021-09-14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近日,根据中央、省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有关要求,攀枝花市制定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林长制的实施,将进一步压实全市各级党委和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草原资源的主体责任,解决林草资源保护的内生动力问题、长远发展问题和统筹协调问题,推动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

  《方案》一是明确了各级党委和政府为林长制实施责任主体;二是细化了各级林长责任,明确市县乡三级分别制定年度任务清单,林长、副林长一人一清单;三是建立和完善了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全域覆盖的长效机制,构建起“市统筹、县组织、乡运行、村管理”的管理机制;四是强化了源头治理,从执法重心下移,实行“一长两员”制度,到组建专(兼)职护林(草)员队伍,明确要求每个村至少配备1名护林(草)员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通过强化基层林业治理能力实现末端发力,终端见效。

  《方案》要求,到2021年底,全市将建立市县乡村四级林(草)长制体系;到2022年底,林长制工作制度更加健全,源头管理体系全面建立,网格化管理措施全面落实,以“林长制”促“林长治”成效显现;到2025年,全市林地、草地、湿地等生态用地得到有效保护,森林覆盖率达到62.3%,森林蓄积量达到4505万立方米;到2035年,基本实现森林草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