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区发布通告!禁止非法采集、出售、 收购重点保护野生植物
来源:西区林业局 发布时间:2024-11-19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为进一步维护西区野生植物安全和植物多样性,防止非法采集等活动对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资源造成破坏。近日,西区林业局等6个部门联合发布《关于采集、出售、收购、进出口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相关事项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
《通告》所指的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是指西区辖区内原生地天然生长的珍贵植物和原生地天然生长并具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文化价值的濒危、稀有植物,包括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和地方重点保护植物。
《通告》规定,未经许可,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采集(含移植、采挖、采摘、采割、收集等)、出售、收购、进出口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或者破坏其生长环境,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禁止在抖音、快手、微信等网络平台非法交易重点保护野生植物;严禁以“野生”为噱头借助网络或其他渠道销售造假野生植物。
《通告》强调,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本通告要求的,将依法进行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下一步,西区将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保护意识,建立长效机制,确保西区的野生植物资源得到持续有效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