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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区林业局研究学习《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

来源:东区林业局     发布时间:2023-11-07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集体林是维护生态安全的重要基础和提升碳汇能力的重要载体,更是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资源。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对于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促进农民就业增收、建设生态文明、推动绿色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为全国集体林改提供了基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东区林业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研究《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经会议学习讨论,明确东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重点任务。

  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基于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统一底图,加快推进林权登记存量数据整合移交,纳入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管理,妥善解决集体林地类重叠、权属交叉等问题。

  提高专业技术能力,适当增加专业技术岗位。强化林草主管部门行政执法职责,推动人员编制向执法一线倾斜。要切实加强基层林业工作力量,乡镇政府要明确相关机构承担林业工作。

  结合实际充分发展林下经济产业。在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的前提下,可依法利用公益林的林下资源、林间空地、林缘林地等,适度发展林下经济、生态旅游、森林康养、自然教育等绿色富民产业,严禁变相搞别墅、高尔夫球场等违法违规行为,并加强林区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

  加强林业基础设施建设。结合农村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和相关行业发展规划实施,支持林业产业路、旅游路、资源路等集体林基础设施建设。

  科学划定公益林和天然林范围。从保障农民合法权益出发,依法依规科学划定公益林和天然林范围,不得随意扩大范围。合理优化公益林中集体林的比例,适当考虑将森林生态区位不重要或者生态状况不脆弱的集体林地依法调出公益林范围。

  下一步,东区林业局将提炼文件精神,报请区委、区政府专题学学习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同时,继续延伸学习,结合东区实际,加强与上级部门沟通,积极反馈意见建议,积极稳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创新,探索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增添集体林地发展动力,实现生态美和百姓富的有机统一。

审核: 王宏   责任编辑: 苟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