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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林业局

2025年度法治林业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来源:法宣科(审批科)     发布时间:2026-02-06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按照《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相关要求,现将市林业局2025年度法治林业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政治统领,筑牢法治建设根基。一是强化党对法治工作的全面领导。局党组始终将法治林业建设摆在核心位置,坚持依法治林和制度治党、依规治党有机统一。结合巡察、审计反馈问题整改,推动各项林业工作在法治轨道上高质量开展。二是持续深化思想理论武装。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全年组织会前学法15次、会前学纪12次。局门户网站“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专栏上传学习文章4篇。通过抓“关键少数”带动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全面提升全系统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三是严格落实报告与公开制度。按时报送年度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建设法治林业工作报告并公示。完成“一规划两方案”终期自查评估,对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开展全面自查自评,系统梳理法治建设工作成效与不足。

  (二)严守决策程序,筑牢行政决策防线。一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对照《攀枝花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细则》,重新修订局党组会议、局务会议议事决策规则,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程序。二是筑牢合法性审查防线。充分发挥法制工作机构职能作用,对拟出台或者上报的各类政策文件、管理规范和规划等,认真厘清法律依据,严格执行法制审核标准并提出修改完善建议。局法律顾问深度参与林业案件研讨及合同审查,全年出具法律意见书92份,接受咨询10余次,在林地纠纷、历史遗留问题处置中有效规避各类风险。三是联动开展公平竞争审查。聚焦市场准入、投资采购等重点领域,公平竞争审查公开招标公告15件、政策文件2个,维护公平有序市场环境。

  (三)规范执法行为,优化林草营商环境。一是严格执法资格管理。梳理市级林业法定行政机关1个,法律法规授权组织3个,依法委托二滩森林公园保护中心行使森林公园内部分执法权限,避免行政执法缺位、越位。年度完成执法证件换发7人,新申领执法证件4人,进一步充实执法力量。二是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认真落实包容审慎监管制度,梳理涉林行政检查事项23项,将18项涉企检查事项纳入“亮码入企”范围,开展系统内“综合查一次”联合检查2次,减少对企业干扰,优化林草营商环境。三是加强执法监督指导。深化“府检”“府院”联动,加强对县(区)林业执法监督指导,全年办理林业行政案件165件,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30件。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全员轮训和参加省、市执法业务培训,开展案件统计分析,评查2024年以来林业行政处罚案件、行政许可案卷50件。通过评查及时指正案件办理中调查取证、程序规范、文书制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深挖违法行为背后监管、宣传方面存在的问题,向相关业务科室反馈意见建议8条。四是全力做好林草要素保障。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对重点项目开辟“绿色通道”,推行“容缺受理+承诺制”,提前介入指导选址避让红线,与自规部门推进用地用林用草并联审批,全力保障红格南矿钒钛磁铁矿、攀盐高速等重大建设项目使用林地需求。2025年市级办理许可项目67个,涉及林(草)地面积1280.2993公顷(含转报件);依法办理采集、移植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许可2件。

  (四)强化普法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一是广泛普及林草法律法规。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按照“一月一主题”活动安排,利用“宪法宣传周”“3·30”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日、“6·29”攀枝花全民义务植树日等重要时间节点,深入开展“法律七进”活动,重点宣传宪法、民法典以及林草法律法规。二是加强普法阵地建设。召开2025年度关注森林组委会会议,讲好攀枝花生态文明建设故事。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林草典型案例4期,开展“攀枝花苏铁乐园”自然学堂特色IP品牌培育,与市司法局、西区检察院联合打造法治教育基地、检察工作站点,提升普法教育工作质效。三是维护林区和谐稳定。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依法保护林农和生产经营者合法权益。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依法依规处理信访案件21件。四是完成“八五”普法规划总结评估。按照省、市安排部署,对林业系统“八五”普法工作情况进行总结评估,总结宣传实践成效和特色亮点,积极改进法治宣传教育方式。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局主要负责人作为市林业局法治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切实扛起主体责任,将法治工作与林业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督促班子成员依法履行法治建设“一岗双责”,将依法履职情况纳入年终述职内容。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建立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常态化参与机制,为项目资金管理、协议合同签署等重点工作提供专业法律支撑,确保行政行为合法合规,全年未发生行政应诉、行政复议案件。年度通过局党组会、局务会等安排部署和听取法治工作汇报2次,主持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法治专题学习3次。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以“关键少数”示范引领,推动全局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治理论学习有待加强。干部职工法治学习多以集中授课、会议传达为主,系统化学习不够,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解和运用能力还有待提升。少数干部思想认识存在偏差,存在“重业务、轻法治”的倾向。

  (二)法治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个别县(区)林业执法人员对复杂案件的调查取证、法律适用等掌握不够精准。基层法制审核人员不足,且缺乏系统的法治专业培训,难以适应新形势下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

  (三)法治宣传教育有待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力度不够大,宣传形式较为单一,创新不足,涉林违法行为时有发生。我市林边村、林缘户、林中人、林中厂交错,对重点人群重点林区、重点场所宣传力度偏弱,还需大力宣传林业法律法规及工作成效,不断增强普法宣传的广度和深度。

  四、2026年度工作安排

  2026年,市林业局将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省林草局安排部署,做好法治建设各项工作。

  (一)深化思想引领,强化法治意识。严格执行会前学法、会前学纪和“第一议题”制度,抓实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学法用法。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推动干部职工学深悟透、融会贯通。

  (二)提升行政效能,优化法治环境。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加强法制审核,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及时废止、修订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政策措施。进一步压减审批时限,推进用地用林用草并联审批,全力做好要素保障。

  (三)规范执法监管,健全运行机制。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县(区)执法工作督促指导,确保执法规范合法、公正透明。规范涉企执法检查,推行“亮码入企”,实行“综合查一次”。常态化开展执法培训、案卷评查和庭审旁听制度,推动建立系统内行政执法协同配合机制。

  (四)创新普法模式,厚植法治文化。认真贯彻落实《法治宣传教育法》,科学谋划“九五”普法工作。聚焦林区群众、经营主体等重点群体,深入推进送法下乡、入企活动。充分发挥典型案例以案释法作用,运用新媒体开展沉浸式普法,依托自然保护地建设法治文化阵地、科普教育基地。

 

  攀枝花市林业局

审核: 莫旭   责任编辑: 冯中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