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人民政府网站 站群 今天是:

攀枝花市林业局

关于报送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来源:法宣科(审批科)     发布时间:2024-01-23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2023年,攀枝花市林业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攀枝花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2021—2025年)》(攀委发〔2022〕7号)、《攀枝花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攀枝花市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攀府法组办〔2023〕4号),全面推进依法治林工作,全面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现将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党领导法治建设的核心作用。市林业局党组坚持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结合,充分发挥党组在推进林业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结合攀枝花林业工作实际,积极推动依法治林、依法行政、依法执法。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会前学法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的重要内容,采购《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书籍读本90余册,并向各县(区)林业局、各直属单位和机关各科(室)发放。推动全林业系统干部职工从思想上筑起抵制不作为和乱作为的堤坝,坚定林业法治和行政执法队伍对党绝对忠诚的信念,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原则,深入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建设。印发《2023年度依法治市建设法治林业工作安排》和《攀枝花市林业局“八五”普法责任清单》,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不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研究解决相关重大问题,分解落实林业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任务。

  (二)高质量参与地方立法,为林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支撑。一是参与起草《攀枝花市安宁河流域保护条例》,以攀枝花市、凉山州两地首次区域协同立法为契机,聚焦攀、凉两地森林草原资源的共性与不同,将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土壤污染监测、森林草原防灭火联防联控和生态廊道建设等内容写入条例,为两地林草生态文明建设“管基本、利长远”提供坚实的法治支撑。二是牵头《四川攀枝花苏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规定》地方性法规草案拟稿,着眼于贯彻保护区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充分调查研究苏铁保护工作实际,不断提高四川攀枝花苏铁作为巴蜀三张生态名片之一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众知晓度。

  (三)提高合法性审查和科学民主依法决策能力,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一是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合法性审查制度、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等规定,坚持未通过合法性审查(审核)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和行政规范性文件不上会、不发文。二是明确法宣(审批)科作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审核)部门,落实具有基础法律知识的工作人员专人负责合法性审查(审核)工作。设立公职律师一名,与四川三才律师事务所签订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合同,推进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参与合法性审查等涉法工作。三是提升规范性文件监管质量,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全面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经清理,由市林业局制定印发现行有效的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已全部在“四川省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报送备案。

  (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提升林业要素保障和政务服务水平。持续深化“综窗”改革,通过优化“一网通办”“绿色通道”等方式,做到“标准不降、程序不减、并联推进、时间缩短”,强化涉林要素保障和服务工作。行政许可事项办理得到群众、企业的认可和好评,行政审批窗口长年保持零投诉。2023年,市级共办理林业行政许可74件,市级审批项目使用林地102.18公顷(含省级委托),为各级重要建设项目提供了充分的林业要素保障,帮助企业解决难点问题10个,收到办事群众感谢信2封、致谢锦旗2面。推动“互联网+监管”的融合,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将本部门权责清单、行政执法信息、行政许可结果等依法应当公开的信息、事项及时准确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同时, 运用“重点监管+信用监管+综合监管”的方式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确保项目业主(个人)依法依规使用林地。

  (五)全面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增强重点领域行政执法能力。一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组织8名符合条件的人员学习并参加通用法律知识、专业法律知识考试,申领行政执法证件。二是推进制度机制规范化建设,以权责清单为基础,全面梳理本单位负责实施的行政检查事项,按照行业风险等级、违法行为发生后可能造成的社会影响等标准,划分出一般检查事项和重点检查事项,编制攀枝花市林业局分类检查事项目录。积极对接省林草局“分类事项检查规则”和“不予、免于、减轻、从轻、从重处罚清单”制定内容和进度,加快推行“一目录、五清单”精准高效监管执法。三是加强组织培训,切实提升行政执法能力。以行政执法队伍“大学习、大练兵、大比武”活动为抓手,组织各县(区)林业局和局属各单位积极参加国家林草局和省林草局组织的各类法治与执法培训。举办全市林业法治建设及行政执法专题培训讲座,对习近平法治思想、行刑衔接制度与标准、行政执法裁量标准适用等各方面进行集中培训。指导县(区)林业局加强对赋权乡镇(街道)的培训和指导监督,确保行政执法权放得下、接得住、用得好、有监督。

  (六)抓牢制度落实和调查研究,全面强化法治监督。一是深入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承诺整改行动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专项治理,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四川省林业和草原行政处罚裁量标准(一)》,对“三项制度”落实情况和按照裁量标准作出处罚决定情况纳入行政执法评议和林长制考核。二是从全市林业系统共581卷行政许可和242卷行政处罚卷宗随机抽选行政许可卷46卷、行政处罚37卷进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评定出优秀卷宗6卷、不合格卷宗7卷,通过通报案卷评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指导相关执法单位举一反三、查缺补漏,增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实效性。三是开展“行刑衔接”专题调研。以我市林草领域涉及两法衔接的11类行政案件类型和13个刑事案件罪名为着眼点,通过对我市三区两县自2021年以来林草领域行政执法移送刑事司法案件67件、刑事司法移送行政执法案件8件集中梳理分析,研究当前我市林草“行刑衔接”工作的重点与“堵点”,并针对性提出解决方案。

  (七)深化普法依法治理,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良好氛围。一是突出宣传宪法和民法典。结合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活动、民法典宣传月“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邀请局法律顾问作专题普法讲座,推动宪法和民法典宣传教育常态化。二是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印发《攀枝花市林业局关于印发2023年度“一月一主题”会前学法计划的通知》,落实会前学法制度,组织集中学习了安全生产法、审计法、种子法、草原法等国家法律;《攀枝花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四川攀枝花苏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等地方性法规规章和《四川省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等林业部门规定。扎实开展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和年度述法,2023年度市林业局机关及直属各单位共187名符合要求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参与率100%,考法及格率100%,优秀率99.5%。三是深入宣传推广“1+8”示范试点成果。发挥“法治账图”促进业务与法制相融合作用,全面准确梳理法律法规规章、党内法规、现行有效技术规范、重要政策文件依据等所涉法律依据,确定岗位48个、建立单位、部门和岗位三级法治台账59册,导图上墙、台账上桌、册页上手,牢固树立“权由法定、权依法使、人必依法、岗必依法”的法治理念。四是深入宣传林业专业法律法规。结合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日、世界野生动植物日、“6.29”植树日、草原保护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加强森林法、草原法、湿地保护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宣传,进一步提升群众的生态文明价值观和法治意识,凝聚共同抵制违法行为、防控林业生物安全风险和自然灾害的强大合力。五是深入学习宣传地方立法成果。压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全面宣传《攀枝花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四川攀枝花苏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为地方性法规、规章的贯彻实施提供有力支撑。六是用好“关注森林网”等新媒体平台。结合“关注森林”活动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深入开展“青少年进森林研学教育活动”,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设。

  (八)加强重点领域行政执法,推进森林草原防灭火常态化治理。一是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规野外用火行为,确保森林草原资源安全、生态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二是强化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防火期、高火险期、高危火险期和重点时段工作。压紧压实防控责任,建立6名市领导和6个市级部门包县(区),25个市级部门(单位)包乡镇(街道),4个部门包责任区的“七级包保”责任机制,签订市县乡村(组)《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和任务承诺书》3700余份。三是强化安排部署。抓细抓实“清明”“五一节” “两会”等节假日或重点时段森林草原火灾防控安排部署,明确3个工作组、18个成员单位责任分工。四是强化重点管控。持续排查重点目标和重要设施火灾风险隐患,紧盯重要时段、重要部位、重要设施,常态化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累计排查整治火灾隐患2688个(处),实现火灾隐患动态清零。五是加强会商研判。与应急管理、气象、生态环境等部门每日会商,每月发布森林草原火险形势分析,每日发布火险预警。六是强化方案引领。制定印发《攀枝花市2022—2023年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工作方案》《关于认真做好今冬明春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持续开展“开学第一课”“小手拉大手”“3.30警示日”等活动,切实提升群防群治能力。七是多渠道宣传。印发宣传资料220万余份,悬挂张贴标语横幅2.6万余条(幅),设置固定宣传碑牌5600余座,出动车辆宣传37万台次,推送微信朋友圈、提醒短信400万余条,入户宣传89万户(次)。“开学第一课”活动参与班级2468个,参与学生10.24万名。八是强化工作提醒。向通信、电力、铁塔、铁路、公路、石化等34家施工、营运单位发放森林防火告知函。市林长办制发提醒敦促函2次。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市林业局党组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要求,以法治理念、法治思维、法治程序、法治方式统领林业各项工作,在重大项目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建章立制,用制度管事管人,推进依法执政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单位负责人作为市林业局法治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切实履行法治建设“一岗双责”,建立了以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的工作责任机制,直接参与行政执法检查、督查,督促法治政府建设各项措施落地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纳入2023年市政府常务会学法课题,由局主要负责人在市政府常务会学法做宣讲。年内市林业局未发生被行政复议和被行政诉讼案件。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法治和执法队伍力量仍然较为薄弱。林业机构改革后,工作基础依然单薄、综合执法能力依然较弱,尤其是县(区)级法制审核部门及人员配置普遍不充分。二是行政执法专业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林草工作政策性强、专业性高,新加入的法治与执法人员往往需要较长时间学习才能适应相关工作,承担岗位职责,熟悉业务的青年骨干难以稳定留在法治和执法队伍。三是普法宣传工作有待进一步拓宽广度和深度。宣传覆盖存在薄弱点,林区居民不能用普法宣传知识指引规范日常生活,普法“进乡村”有待进一步走深走实。

  四、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继续加强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压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工作职责。继续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点内容,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提升林业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律素养和法治意识。党组会及时传达学习中央、省委、市委及委员会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会议精神、重要安排部署、重要政策文件,结合攀枝花林业工作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印发年度法治工作安排,部署重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年度述法工作,促进业务与法制的深度融合。

  (二)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全面落实权责清单制度,动态调整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加强“一网通办”应用,提升服务创新能力。深化林草“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全面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相关政策措施落地落实,扎实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强涉企行政执法监督。

  (三)高质量参与地方立法,提升规范性文件监管水平。学习贯彻新修改的立法法,积极推进《四川攀枝花苏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规定》地方性法规草案起草工作,坚持科学民主依法立法,宣传好、保护好四川攀枝花苏铁及其生态环境,擦亮苏铁的生态名片,不断提高攀枝花苏铁作为巴蜀三张生态名片之一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众知晓度。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和规范性文件报备备案制度,及时开展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

  (四)全面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持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总书记涉及林草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为重点,加大力度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充分运用“四川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平台”,确保每名执法人员每年接受不低于100学时、新申请执法资格人员不低于120学时的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组织开展执法队伍“大练兵大比武”,努力提升专业能力和法治素养,确保行政执法人员熟练掌握执法流程、执法文书、执法用语、执法技巧等专业技能,切实提升执法实务水平和队伍整体形象。结合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发布行政执法典型案例,强化“以案释法”效能,提高案件办理质量。

  (五)强化合法性审查和法治监督,切实发挥行政执法监督作用。持续扎实开展行政执法评议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围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法律适用、行政执法自由裁量基准应用等方面常态化开展执法监督。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和合法性审查制度,配强法制审查队伍,优先配置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或法律专业背景的人员到法制审核岗位。

  (六)深化普法依法治理,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良好氛围。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结合“世界野生动物日”“国际湿地日”“爱鸟周”“6.29义务植树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和森林草原防火期等重要时段,广泛深入开展林草法治宣传,以国家工作人员为重点,推动法治素养成为公民基本品质,努力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为攀枝花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试验区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审核: 李小林   责任编辑: 罗艳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