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林业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公示
来源:法宣科(审批科) 发布时间:2020-10-10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按照《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攀枝花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攀办发〔2018〕121号)相关规定,现将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及我局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公示如下(详见附件):
附件1:
市林业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
填表单位: 攀枝花市林业局 填表日期: 2020年10月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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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清理建议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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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关于加强农民自用材管理的通知》  | 
			
			 攀林发〔2017〕150 号  | 
			
			 继续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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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关于印发〈攀枝花市林业行政处罚裁量幅度细化表(部分)〉的通知》  | 
			
			 攀林发〔2018〕105 号  | 
			
			 拟修改  | 
			
			 《森林法》已修订,相关条款发生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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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关于进一步健全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监管服务机制的通知》  | 
			
			 攀林发〔2019〕68 号  | 
			
			 继续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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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攀枝花市林业局行政许可随机抽查检查实施办法(试行)》  | 
			
			 攀林发〔2020〕36 号  | 
			
			 继续适用  | 
			
			 
  | 
		
填表人:冯中波 审核人:冷兴山 联系电话:3352987
附件2
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
填表单位: 攀枝花市林业局 填表日期: 2020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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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清理建议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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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关于禁止在森林防火期内生产销售点放孔明灯的通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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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继续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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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关于加强松脂采集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 
			
			 攀府发〔2012〕3号  | 
			
			 拟修改  | 
			
			 《森林法》已修订,相关条款发生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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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攀枝花苏铁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  | 
			
			 市政府第二十五号令  | 
			
			 拟修改  | 
			
			 原文已不适应攀枝花苏铁自然保护区管理新形势要求。  | 
		
附件:1.关于加强农民自用材管理的通知.pdf
2.攀枝花市林业局关于印发《攀枝花市林业行政处罚裁量幅度细化表(部分)》的通知(规范性文件).pdf
                                
                                

                                  
川公网安备 5104020200000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