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助动物,苏保区成为野生动物庇护所
来源:苏保中心 发布时间:2026-02-10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在自然保护区内开展放生野生动物的活动需经过专业评估和主管部门批准,未经批准擅自放生野生动物不仅可能面临法律责任风险,也可能引发生物入侵或动物疫病灾害。尤其任何形式的外来物种与入侵物种的放生都是绝对禁止的。
12月22日晚,西区清香坪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辖区公路上有一只疑似麂子的动物逗留,因路面车流量较大,存在被车辆撞伤的风险,请求警方紧急救助。接警后,派出所民警迅速携带装备赶赴现场,小心将其带回。
带回后,经西区林业局和苏铁保护中心工作人员鉴定,判断该动物为“三有”保护动物——赤麂,即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受国家法律法规保护。
经工作人员现场检查,受到救助的赤麂无外伤、无染病症状,属于健康个体。判断其是在误入公路后受到刺激,产生了应激反应。为了更好地保护它,工作人员选择在四川攀枝花苏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简称苏保区)将它放归自然。
苏保区近年来通过红外相机等设备,在多处频繁拍摄到赤麂的活动影像,是赤麂的自然栖息地。苏保区内还有豹猫、黄喉貂、白腹锦鸡等26种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是野生动物们的一个庇护所。
川公网安备5104020200037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