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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发布第2号市林长令

来源:林长制工作科     发布时间:2023-05-09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4月18日,攀枝花市林长令 第2号《关于加强全市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令》已经市林长签发,现予发布执行。

  

关于加强全市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令

  当前,攀枝花市已进入森林草原防灭火关键期,各级林长要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扛起森林草原防灭火政治责任,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工作方针,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深入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的工作要求,全面做好攀枝花市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坚决守住“不发生重大人为森林草原火灾,不发生重大人员伤亡”底线。

  一、树牢工作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贯穿防灭火工作始终,持续保持高度警醒和高度戒备,杜绝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持之以恒抓实抓细各项工作举措,奋力实现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三连胜”,坚决守住生态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底线。

  二、建立健全责任体系。结合本地实际,坚持以“末端发力、终端见效”为目标导向,聚焦乡(镇、街道)、村(社区)和林草经营单位、护林护草员责任等重点末端环节,探索建立“权责清晰、条块结合、运转高效、反应迅速”的网格化管理责任体系,致力于将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责任落地落细落实。严格执行优化调整后的“七级包保”“十户联保”。持续健全林长制责任体系,织密编牢“市、县、乡、村、监管员、护林护草员”监管巡护网络,推动形成边界清晰、责任明晰和监管高效的防控格局。

  三、压紧压实巡护责任。各级林长要亲自研究部署、亲自督促指导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常态化开展责任区域内的巡林督查,提高重要时间节点和时段的巡林频次,运用“清单制”工作方法推动落实发现问题整改闭环管理。严格执行“谁聘用谁管理、谁主管谁负责”要求,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完善巡山护林员考核机制和巡山护林员责任清单,督促聘用单位加强巡山护林员的履职监管和绩效考核,切实履行巡山护林、野外火源管理、防火宣传、隐患排查、火情报告等职责。

  四、抓实隐患排查整治。坚持以防为主,科学划定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防火安全风险等级,深入实施自然保护地、国有林场、林区加油站、危化品仓库、施工场所等位置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强化煤炭自燃区等特殊点位巡查监管。持续开展“五周五缘”可燃物清理,必要时开展增湿作业。动态开展林牧区输配电设施隐患排查治理,规范林牧区用电单位和电力设施用电作业。坚持台账化管理,对发现的问题全部列入问题清单,明确责任、限期整改,定期开展问题整改“回头看”,确保动态“清零”。

  五、严格管控野外火源。严格执行各级政府防火命令,适时发布“禁火令”。深入落实分区分级精准防控措施,强化橙色及以上预警期间野外火源管控。严格落实林区“扫码进山、登记入林”和生产用火“审批制+备案制”,加强农事用火、祭祀用火、节庆用火、施工用火等人为火源现场管控,做到火源不进山、用火不离人。加强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员等特殊群体教育监护。督促乡(镇、街道)依法查处野外违规用火行为,严防人为因素引发森林火灾。

  六、系统实施基础建设。坚持“科学统筹规划、不断提质增效”工作导向,系统推进全市森林草原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稳步有序加快实施标本兼治总体方案,分次分批压茬落实生物隔离带、防火道路、专兼用蓄水池、瞭望塔、视频监控、智能卡口等基础设施建设,备齐配强消防水车、水泵等以水灭火装备,不断提升森林草原火灾综合防控能力。

  七、大力推进宣传引导。严格执行《关于公职人员带头落实森林草原防灭火要求的规定》,充分发挥各级公职人员示范带动作用。常态化宣传森林草原防火有关法律法规,加强以案释法警示教育,及时曝光违法违规用火突出问题和典型案件,以身边事教育警示身边人,不断增强人民群众遵纪守法和安全用火意识。积极拓宽宣传渠道和载体,大力宣传省、市森林草原防火命令,全面实施“五进”、防火宣传月等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活动,深入开展走村入户、“两微一端”、公益短信、宣传车(摩托)、“村村响”和“坝坝会”等多形式宣传,不断巩固扩大良好的群防群治局面。

  八、坚持科学安全扑救。践行“以乡建队、以村布防、以林为家、带装巡护、有火灭火、无火防火”工作思路,建强专业扑火队、乡(镇)应急队伍、村级火情早期处置队伍,不断提高实战技能和安全防范意识。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带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严格执行“有火必报、一火一情、无火情零报告”制度和卫星热点2小时内核查反馈刚性要求。高效运转卫星监测、视频监控、塔台瞭望、空地巡护等监测预警手段,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坚持“就近就地就快”和“重兵投入、小火大打”原则,坚持科学安全扑救,严格执行“三先四不打”扑火要求,坚决守住人民群众和扑火队员生命安全底线。

  九、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各级林长要亲自研究部署,加强责任区域森林草原防灭火督导检查,综合运用提醒、通报、约谈等方式,确保责任体系到位、制度措施到位、督查考核到位,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要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发现和解决责任区域内森林草原防灭火问题,以“四不两直”方式直奔基层、直插现场,深入开展明察暗访,力促隐患整改到位、工作责任落地落实。

审核: 莫旭   责任编辑: 杨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