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召开“林长+检察长”工作会商会
来源:林长制工作科 发布时间:2022-11-21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决策部署,推动我市“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落地落实。9月27日,攀枝花市检察院与市林长制办公室在市林业局召开“林长+检察长”工作会商会。
会议深入学习了省检察院、省林长办《关于建立“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意见》,介绍了攀枝花市林长制工作推行情况,全面分析了林业资源保护发展和安全形势,剖析梳理了全市涉农林地案件处理情况,共同探讨了“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运行及后续工作安排。
下一步,攀枝花市检察院和市林长办将充分发挥各自优势,积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林草湿等生态资源保护突出问题。一是抓落实。按照省《意见》精神,及时建立信息通报、联席会议、线索移送、协助支持、联合督办、交流培训等协作保障机制。二是强协作。检察机关和林长制工作机构有关成员单位通过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民事司法保护协作、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协作、行政执法与公益诉讼衔接等协作内容,推动林长制与检察工作有效衔接,逐步形成同向发力的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发展新格局。三是抓创新。拓宽思路,积极探索,重点围绕林长制示范乡(镇)建设、建设共同富裕试验区等攀枝花区域特点,形成攀枝花经验。四是促交流。积极推动检察机关、市林长制办公室及成员单位沟通协作,通过举办联合培训、以典型案例解读相关政策、借鉴外地经验、联合办案等方式,促进工作交流,提高工作效能。五是摸底数。通过实地调研,梳理分析林业资源保护中涉及的司法鉴定、案件量刑尺度、公益诉讼等重点、难点问题,探索研究解决方向,推动“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运行取得更大成效,实现同向发力、多方共赢。六是抓宣传。共同开展普法宣传活动,采取传统形式宣传与新媒体宣传相结合的方式,围绕努力扩大宣传的广度和深度,动员全社会力量关心、支持、参与“林长+检察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