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人民政府网站 站群 今天是:

攀枝花市林业局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专题专栏 > 全面推行林长制

攀枝花市颁布首部自然保护区地方性法规

来源:市林业局     发布时间:2024-08-07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7月29日,四川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了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四川攀枝花苏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简称《条例》)的决定。

  《条例》将于今年10月1日正式施行,总共27条,不分章节,聚焦需求,突出特色,力求管用好用,是攀枝花市面对自然保护地发展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制定出台的四川省市州层面的首部自然保护区方面的地方性法规。

  《条例》通过小切口立法,从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等方面精准发力,以“既要保护好,又要发展好”为目标,在保护和利用上找到最大公约数,更好地保护“巴蜀三宝”之一的攀枝花苏铁,推动攀枝花苏铁生态价值逐步实现,是支持攀枝花市独有生态资源良性发展的重要法治保障。

审核: 李小林   责任编辑: 杨意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