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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林业局党委关于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党办     发布时间:2019-02-15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中共攀枝花市林业局委员会

关于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18年7月16日至8月5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林业局党委进行了巡察。2018年10月18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向我局反馈了意见,指出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建议。意见反馈后,局党委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压实整改责任,从严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扎实推进问题整改,取得了初步成效。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通报。

  一、加强组织领导,抓紧抓实整改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凝聚思想共识。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委即召开专题学习会议,深入学习市委书记、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贾瑞云在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上的讲话精神,逐条学习研究《市委第三巡察组向市林业局党委反馈意见》,学习领会巡察组对做好整改工作的意见建议和具体要求,安排布置全局整改工作。通过学习,大家一致认为,市委巡察是对我局加强党的领导、强化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一次“政治体检”“廉政把脉”。市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对于我们加强林业党的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凝聚广大党员干部思想和力量,推进攀枝花林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局党委要求,局党委班子成员和全体党员干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组的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强烈的责任担当,全力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切实做到反馈问题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二)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为切实加强巡察整改工作的领导,压紧压实整改责任,确保整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取得实实在在效果,局党委成立了以局党委书记、局长谢军同志为组长、局领导班子其余成员为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和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由局党委负总责,局党委书记、局长谢军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其余班子成员负责分管领域整改工作,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科室负责人对本单位、本科室的整改工作负总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局党委副书记曾顺强同志兼办公室主任,局党委办公室工作人员为办公室成员,统筹推进巡察整改日常工作。

  (三)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任务。局党委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及时召开专题党委会、专题民主生活会,针对巡察反馈问题,深刻剖析原因,逐条逐项梳理研究整改措施,制定了《关于市委第三巡察组向市林业局党委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和《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表》,明确了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整改时限,提出了“标准从严、问题导向、标本兼治、责任落实、统筹兼顾”的整改原则和“条条有整改、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的整改标准,要求责任人严格对照问题整改台账,细化具体措施,切实开展问题整改。

  (四)强化整改落实,务求取得实效。局党委严格按照市委巡察组意见要求,把巡察问题整改与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全会、市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相结合,与推进林业各项重点工作相结合扎实推进。对能够立行立改的问题,立即整改到位;对涉及面广、比较复杂,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问题,明确整改时限,尽快整改到位。整改期间,召开专题党委会3次研究整改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重大问题;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认领问题,剖析原因,明确整改措施;召开整改工作部署会1次、督办会1次、学习会2次;委托华光会计师事务所对市森林公安局、市国营林场总场、市林业调查设计院、市鸿森公司等四个直属单位进行审计,进一步查找存在问题。建立健全《攀枝花市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局机关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攀枝花市林业局关于加强攀枝花市林学会管理的意见》等管理制度近20个,形成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确保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坚持标准从严,扎实推进问题整改

  (一)党的全面领导方面。

  1.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决策部署有差距。

  ①政治意识不够强,对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会议精神传达学习不及时,领会不深不透,缺乏系统的思考和谋划。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充分利用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支部“三会一课”、党员学习日、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党员干部深入系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全会和彭清华书记在攀调研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市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研究制定了《关于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重要部署责任分工方案涉林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关于贯彻落实市委十届五次全会重要部署责任分工方案涉林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关于攀枝花市落实省委彭清华书记在攀调研重要指示精神任务分工方案涉林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建立任务台账,细化工作措施,确保上级决策部署在林业系统落实落地落细。三是组织开展了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落实情况“回头看”,对照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开展对照检查,扎实推进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和市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涉林任务的落实。四是修改完善了《攀枝花市林业局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攀枝花市林业局“三会一课”纪实规范》,将学习贯彻上级决策部署时限纳入制度要求,确保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会议精神在林业系统得到及时传达、迅速贯彻。五是组织召开全市林业工作推进暨党风廉政建设培训会,专门听取县(区)林业局、直属单位关于林业中心工作、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分析研究林业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全面系统、科学谋划全市林业工作。六是深入贯彻落实市委“一二三五”工作思路,把林业工作融入全市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生态环保、社会稳定等大局中去思考和谋划。研究制订了《攀枝花市核桃和花椒产业发展实施意见》,着手编制《攀枝花市森林康养产业发展规划》《攀枝花市森林防火规划》,形成了国有林区改革初步方案,形成了《打造攀枝花苏铁远古生物科普宣教基地初步方案》,全面系统思考攀枝花苏铁保护发展与利用。

  ②执行落实有偏差,对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论和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重要指示精神贯彻不到位,对林地破坏案件重查处,轻政策宣传、日常监管和植被恢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生态文明理论培训。结合局党委“两转一提”工作要求,组织局机关、直属单位和县(区)林业部门业务骨干开展两期“攀枝花市林业干部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班”。市森防站、市二滩森林公园管理处、市苏保局、市国营林场总场组织基层林业党员干部,开展业务知识培训。市森林公安局选派民警参加“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背景下的森林公安法治理念更新与执法办案能力建设”培训。通过培训,林业党员干部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对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论有了更加深入的思考,对习近平总书记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重要指示精神有了更加准确的理解和把握。二是加强林业政策法规宣传。制定了《市林业局关于加强林业政策法规宣传工作的通知》,深入盐边林业局、仁和区大龙潭乡政府和米易县得石镇草坝村,发送《攀枝花林业知识100问》和保护野生动植物宣手册等宣传书籍资料,广泛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林业政策法规。市森林公安局民警深入太平乡龙潭村、平地镇开展送法律下乡活动,以坝坝会、入户宣传等形式向林区群众开展普法教育。在中心广场,举办全市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启动仪式,拉开全市森林防火2018年冬季宣传序幕。三是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日常监管。研究制定了《攀枝花市林业局关于建立健全毁林开垦整治常态机制的通知》《攀枝花市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对县 (区)人民政府考核办法》,层层签订保护发展森林目标责任书;普威林业局、盐边林业局、市国有林场总场等三家国有林保护单位购置了智能巡护客户端105台,开展野外智能巡护试点工作,进一步加大森林资源日常管护巡护的力度和强度。四是积极解决林业行政处罚执行难的问题。组织开展了“林业行政处罚案件执行情况专项整治行动”, 针对涉林案件处罚执行难问题,督促指导西区、仁和区、米易县林业主管部门和森林公安机关协调检察院、法院、司法局等部门联合制定出台了《补植复绿办法(试行)》,创新和规范林业行政处罚后补植复绿行为,共同推进补植复绿工作,确保受损森林资源得到有效恢复。巡察整改以来,全市森林公安进一步加大补植复绿力度,推进补植复绿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2.思想政治工作存在薄弱环节。

  ①对干部职工思想政治教育重视不够,办法不多,多为会议布置、文件强调,效果不好,干部职工思想散乱,凝聚力不强。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认真落实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制。印发《市林业局党建责任目标考核细则》,将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年度考核,纳入基层党组织书记年度述职评议,进一步压实各级党组织思想政治工作责任。二是认真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印制《党员领导干部谈心谈话记录本》,要求认真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做好谈心谈话记录。巡察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局党委和直属单位领导以集中谈心谈话和个别谈心谈话相结合的方式,与党员干部职工谈心谈话达89人次。三是创新方式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巡察工作以来,市林业局坚持在书香花城APP林业学习讨论小组推送学习资料24件,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学习讨论4次,在攀林党建QQ群推送《中国共产党章程合集(一大至十九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修订前后对照表》《微党课—“党内法规”的秘密,你知道多少》等学习资料11期,邀请思想政治理论学习辅导员为干部职工宣讲核心价值观,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章党规党史,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力量,增强局党委的凝聚力向心力。四是发挥工青妇联系纽带作用,掌握了解干部思想状态,支持工会、共青团、妇委会开展健康有益的各类文体活动。组织干部职工参加省林业厅举办的演讲比赛、乒乓球比赛,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的荣誉感、责任感,归属感,激发正能量。五是深入开展关心关爱活动。林业各级党组织建立了走访慰问困难职工、生病住院职工制度,巡察整改以来,各级党组织走访慰问困难职工34人次,走访援藏干部6人次;市森林公安局开展了关爱民警、从优待警工作。通过关心关爱活动的开展,让干部职工感受到组织的关心和温暖,进一步提升了组织感召力和凝聚力。六是持续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在党员干部中组织开展“比学习、比作风、比创新、比实干”,组织开展读书、调研、公文写作、案例点评、“我为攀枝花林业发展献一策”等活动,组织开展共产党员示范岗、示范团队、示范单位行动,把党员干部职工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推进林业高质量发展上来,激励党员干部在推动攀枝花生态文明建设中转观念、转作风、提能力、作贡献。

  ②对干部职工教育引导不够,部分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有所淡化,责任意识不强,奉献精神减弱,出现机关本职工作花钱请人干的不良风气,甚至一些党员干部参加市里组织的元旦越野跑还要报加班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织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宗旨意识教育、形势任务教育和先进典型教育,进一步坚定党员干部理想信念,进一步增强扎根林业、奉献林业的无私奉献精神。组织党员干部观看《勃沙特的长征》《榜样3》,学习《黄群、宋月才、姜开斌同志为代表的抗灾抢险英雄群体和王继才同志先进事迹》和塞罕坝林场建设者无私奉献、艰苦创业的精神。组织学习全市“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调研成果交流及总结大会精神、《国家林草局改革方案》,开展形势任务宣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正确认识改革,正确认识攀枝花发展新定位,进一步增强扎根林业、奉献林业的无私奉献精神。市森防站、市鸿森园林有限公司、市二滩森林公园管理处等单位组织党员干部职工参观了三线建设博物馆,市森林公安局坚持每月第一个工作日举行升国旗仪式,进一步坚定了党员干部理想信念。二是组织机关党员参与志愿服务4次,联合攀枝花市爱心捐助协会在市林业局扶贫帮扶联系村米易县得石镇草坝村开展“捐书献爱心 扶智助脱贫”活动1次,向该村60余名中小学生赠送了《写给儿童的中国历史》《可怕的科学—经典科学系列》等中外畅销科普书籍240本、书包75个、文具75套。攀枝花市苏铁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开展“自然学堂”活动29次,参与人数达1025人次。在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中,不断增强党员干部宗旨意识、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三是组织相关科室对花钱请人干事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清查,对各科室岗位职能职责进行全面清理排查,梳理压实各科室岗位职责,教育干部职工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严格按照职责开展工作,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或招投标管理办法,严格控制政府购买服务事项,坚决杜绝花钱请人干事的不良风气。四是严格执行加班、值班规定,对不符合规定的加班费及时进行清退。对近几年来,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参加元旦越野赛情况进行了清查,发现2018年元旦越野赛申报了加班补助,对局机关参加元旦越野赛的8名同志报销的50元/人共计400元的补助费用进行了清退。

  3.对基层单位的领导和管理不到位。

  ①缺乏大局意识,在推进林业体制改革方面站位不准、力度不够,市国营林场总场和金沙国有林场职能重叠、机构臃肿,改革不彻底。

  整改落实情况: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将市国营林场总场和金沙国有林场的改革,纳入下一步全市林业改革通盘考虑。指导、督促市国营林场总场和市金沙国有林场履行好现有工作职责,认真研究国有林场改革各项方针政策,找准改革切入点,结合全市林业机构改革,从全局出发进一步深化国有林场改革,重新配置资源,调整职能职责,解决市国营林场总场和市金沙国有林场职能重叠、机构臃肿的问题。积极协调市级各相关部门,解决退休职工养老保险未转机保、林场债务未化解等改革遗留问题,改变国有林场改革不彻底现状。

  此项整改任务涉及全市林业机构改革,待机构改革时一并进行整改。

  ②市林业执法稽查队和市林业科技推广站职能弱化,工作人员长期分散安排到局机关各科室,单位形同虚设。

  整改落实情况:对市林业局、市林业执法稽查队和市林业科学技术推广站的机构设置和职能职责进行了清理,并进行了公示,对市林业执法稽查队和市林业科学技术推广站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调研。2018年,市林业执法稽查队认真开展了天然林保护工程监督检查、毁林开垦专项整治、森林督查、环保督察信访案件查办以及相关资料档案整理、配合相关科室、单位做好市级执法监督检查、林地要素保障等工作。市林业科学技术推广站认真开展林业先进科技成果推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项目的实施,推进科技兴林和脱贫攻坚工作,加强林农技术培训,为林农提供林业科技培训及技术咨询服务,认真做好林业站工作人员在线学习及林业站本底调查工作,全力推动《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

  两个单位2018年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做了不少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根据职能清理和对两个单位履职情况的调查,下一步将切实加强机关效能建设,规范职工管理,提高职工办事效率,结合全市林业机构改革,规范和充实两个单位职能职责,在2019年12月底完成整改。

  ③局党委对下属单位的引领和指导力度不够,部分下属单位对待市委巡察工作不认真、作风不扎实,工作汇报生搬硬套、不切实际,敷衍了事。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建立健全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服务基层制度。制定了《中共攀枝花市林业局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建立攀枝花市林业局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服务基层制度的通知》,督促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切实加强对直属单位的引领和指导。二是印发了《关于会议纪要报备的通知》,严格执行基层单位议事决策情况汇报制度,让局党委能够及时准确了解掌握基层单位工作开展情况,有针对性加强对基层单位指导和管理。三是严格执行月纪实实、季检查、年度述职评议制度,加强对基层单位的督促指导工作。坚持每月初制定基层党建工作月任务清单,每月末报告基层党建月任务完成情况并在全局范围内进行通报。坚持每个季度对下属单位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进行督促检查,督促基层单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及时印发《攀枝花市林业局直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绩效考评细则》《中共攀枝花市林业局委员会2018年度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方案》,对基层单位主要负责人述职述廉和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四是加强对巡察工作相关规定学习,提高干部职工对巡察工作的认识。多次深入学习第三巡察组巡察工作要求、贾瑞云书记在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中国共产党巡察工作条例》以及巡视巡察工作相关规定,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对巡察工作的认识,增强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责任心和紧迫感,从思想上行动上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对工作汇报生搬硬套的苏保局、森林公安等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对在市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巡察汇报会上玩手机的一名干部在全院范围进行了通报批评,督促党员干部转变作风、提升效能。

  ④对行业学会管理指导不力,市林学会背离学会宗旨,没有专心开展学术研究、公益服务,疏于对会员的管理,将主要工作放在经营项目、谋取利益上,为会员创收牟利提供平台。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认真开展自查,在2018年12月10日党委会上明确由造林科负责对市林学会进行指导。目前,市林学会已经停止一切营利活动,切实进行整顿。二是深入开展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协会兼职清理工作,对未经报批的8名干部,由干部本人提出辞职申请,林学会研究同意不再在林学会兼任职务,1名驻市林业局纪检监察干部辞去了兼任的林学会会计职务。对确需在林学会兼职的6名干部,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市林业局党委批准后,兼任学会职务,进一步规范林学会工作人员的管理,严禁兼职党政领导干部在学会领取报酬。三是研究制定了《攀枝花市林业局关于加强攀枝花市林学会管理的意见》,切实加强对林学会的管理指导,监督市林学会严格按照章程及相关规定,以公益性、学术性、非营利性为宗旨开展各种学会活动,进行学术研究和学术交流,普及林业科学知识,传播先进林业科学技术,严禁林学会违规开展经营项目谋取利益。

  4.执行党委议事决策制度不规范。

  ①党委把方向、管大局的作用发挥不够,部分“三重一大”事项未经党委会研究,有以专题会议代替党委会决策重大事项的情况。如2017年3月17日,个别局领导仅以专题会议的形式就研究决定了保安营生态治理项目600多万元超期养护费事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党委工作规则和议事决策程序规则,坚持“三重一大”事项必须党委会议研究决策。巡察工作以来,局党委坚持立行立改,坚持每月召开1-2次党委会议,共计召开党委会议6次,研究“三重一大”事项45个。二是严格执行《林业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建设项目实施细则(试行)》《关于进一步加强项目资金管理的通知》《关于加强局属单位财务管理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严格工程变更程序管理,依法依规办理工程建设和资金支付。三是对保安营生态治理项目600 多万元超期养护费事项的运作过程进行了梳理,并形成了专题报告。

  ②党委会质量不高,部分议题会前准备不充分,沟通不到位,会议效果不佳。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党委议事决策程序规则,坚持会前沟通不到位不上会、准备不充分不上会,坚持将会议材料于会前印送党委委员阅悉,充分酝酿,不搞临时动议。为进一步提高会议质量,改变党委会议题资料送达不及时的状况,局党委办公室将收集到的议题通过协同办公平台,及时传送局党委委员阅悉,让党委委员提前熟悉了解党委议题内容,以便充分发表意见,进行科学决策。二是严格落实党委会议议题收集签报制度,督促各议题承办单位、科室认真开展议题论证、意见征集,认真落实分管领导审核把关程序和局主要领导确定议题制度,确保党委议题准备充分,沟通到位,从而提高会议质量。

  ③会议记录不规范,党委会记录中存在会议时间、参会人员记录不完整,对决策事项的表述记录不准确等现象。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2013年以来局党委会议记录情况开展了一次集中自查,发现2013年8月15日上午9:00召开的第九次党委会、2014年8月1日上午10:30召开的第十二次党委会议等10次党委会存在会议时间、参会人员、请假人员记录不完整问题,局党委办公室根据当时的党委会议纪要、议程安排以及会议记录情况,在有据可依的情况下,对党委会议的召开时间、参会人员、请假人员纪录进行了补充完善。二是加强对党委会记录人员的培训,要求记录人员严格按照会议记录要求,准确记录决策事项。

  (二)党的建设方面。

  5.领导班子建设不力。

  ①局党委抓班子带队伍力度不够,下属单位领导班子有重业务、轻党建和思想政治建设不力的现象,队伍管理松软,以致有的党员干部自律意识、规矩意识不强,甚至发生违纪案件。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切实加大党委抓班子带队伍工作力度,严格执行公务员、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相关规定,加强对干部职工的监督管理。结合林业实际,研究制定《攀枝花市林业局休假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加强加班值班补贴管理的通知》,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要求党委班子成员、各科室负责人、直属单位负责人离攀必须向局党委主要领导请假,坚持从劳动纪律抓起,增强干部职工自律意识、规矩意识,杜绝干部队伍管理松散软问题。对1名涉及违规违纪干部进行严肃处理,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二是加强党务干部配备和业务培训,切实纠正重业务、轻党建现象。各单位配齐配强专职党务干部12名,兼职党务干部41名,进一步充实了党建工作力量。2018年11月28日,局党委举办了基层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干部培训班,对全局53名专兼职党务干部进行了业务培训,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干部抓党建工作的责任意识,杜绝重业务、轻党建现象发生。三是印发了《基层党组织组织工作目标考核细则》,强化党建目标责任制,实行“清单制+责任制”,建立和完善了“党建三张责任清单”和“基层党建月任务清单”,进一步压实基层党组织抓党建工作的主体责任。四是开展整治机关党建“灯下黑”“两张皮”问题,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攀枝花市直部门党组(党委)抓党建工作不力处置规定(试行)》,层层传导党建工作压力,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书记“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责任意识。五是持续开展“绿色先锋、美丽花城”党建品牌建设,以“争创五型机关、争做五好干部”、“绿色文化、绿色家园、绿色产业、绿色卫士”活动为主要内容的“双争四绿”活动为载体,加强林业党建品牌建设。在林业党建品牌建设的引领下,各直属党组织结合本单位行政工作实际,创新开展了各具特色的党建品牌建设。市森防站党支部开展了“森林医生”党建品牌建设、市森林公安局党委开展了“森林卫士”党建品牌建设、市国营林场总场党委开展了“兴林富民”党建品牌建设、市苏保局党支部开展了“攀枝花苏铁”党建品牌建设,把党建工作与本单位业务工作有机结合,实现了围绕发展抓党建,抓好党建促进发展的目的,有效解决重业务、轻党建,党建和业务“两张皮”的问题。

  ②班子配备不够科学合理,部分事业单位班子未能及时配齐配强,有的副职长期主持工作,有的主要负责人超过10年未交流岗位;个别基层领导班子思想、步调不够统一,未形成有效合力;有的基层领导干部工作方法不够科学或能力有欠缺,威信不足。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印发了《关于开展基层单位领导班子结构调查的通知》,对基层单位领导班子建设情况和结构需求进行全面摸底,实行基层领导班子功能结构化管理,落实定期研判制度,科学合理配备领导班子。二是对副科级以上干部进行全面摸底,对全局在同一岗位工作10年以上的7名干部和副职主持工作的3名干部的基本情况进行了解掌握,对干部专业特长和性格特点进行了认真分析,下一步将结合机构改革统一进行轮岗交流。三是针对个别领导班子成员思想不统一、步调不一致、工作方法不当、威信不足等问题,由局党委主要领导、分管干部人事工作领导、联系分管领导以及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分三次对市国营林场总场党政负责人进行了谈心谈话,帮助总场班子统一思想、形成合力。四是针对有的基层单位领导干部工作方法不够科学、威信不足等问题, 2018年局党委举办两期业务提升培训,将基层单位领导班子纳入集中培训范围,加强领导班子专业化培训,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工作方法和履职能力。五是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制度规定,对个别能力欠缺、威信不足的干部,将结合机构改革进行调整。

  科级领导干部轮岗交流和干部能上能下调整,待机构改革后一并进行整改。

  ③市森林公安局纪委书记同时担任分局局长,履行纪检监察职责不到位。后备干部培养力度不够,部分岗位长期空缺,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工作热情有所减退。落实领导干部任职回避制度不严格。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待机构改革后,对市森林公安局纪委书记职务进行调整,强化纪委的纪检监察职责。二是加强后备干部和年轻干部培养管理。建立健全优秀年轻干部人才库,加强年轻干部培养。2018年推荐1名优秀年轻干部参加市级递进培训班、1名干部参加全市专业化领导干部培养工程第一期培训班。三是对局属单位应回避的干部进行了摸底调查,对3名应回避干部情况进行全面掌握,拟在机构改革时对应回避的干部进行轮岗交流。四是开展科级干部配备调研工作,对全局科级干部职位空缺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进行详细分析,拟在机构改革后启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配齐配强各级领导班子,为优秀干部提供更加合适的干事创业平台,激发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

  空缺职位选拔任用和干部回避整改,待机构改革后一并进行。

  6.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规范。选人用人程序缺失,有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缺少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环节;基础工作不扎实,有的干部任免审批表填写不完整。违反规定擅自设置市林业局副总工程师职务并任命身份不符人员担任。2名干部挂职结束后未及时办理免职手续。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2013年以来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全面自查清理,进一步核实干部选拔任用程序缺失问题,分析原因,研究整改措施。并对时任党办主任进行了批评教育,责令写出深刻检讨。在今后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局党委将严格把握选人用人标准,规范操作程序,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认真把握好动议、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关键环节,严格落实任前公示制、试用期等制度。二是对干部任免审批表规范填写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对4名科级领导干部职务名称填写不规范、4名科级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时间填写不规范、4名科级领导干部亲属政治面貌填写不规范、5名科级领导干部工作简历时间填写不规范,21名科级非领导干部任免审批表工作简历时间、亲属填写不规范等问题进行了纠正,严格按照《省委组织部干部任免审批表填写规范》要求进行规范填写。三是局党委于2018年7月31日召开党委会议,研究撤销了市林业局副总工程师职位,并免去了雷彻虹同志副总工程师职务。四是在7月31日党委会上,局党委研究决定免去了冯中波、孟令贵等2名挂职锻炼干部挂任的办公室副主任和法宣科副科长职务。

  7.基层党建工作问题突出的问题。

  ①基层党组织换届程序不规范,市森林公安局党委在2016年4月换届时未按规定将党委书记纳入换届选举范围;2018年7月金沙国有林场党总支违规采取等额方式选举产生总支委员;二滩森林公园管理处党支部时隔6年才开展换届工作。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建立基层党组织换届提醒制度。印发了《中共攀枝花市林业局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建立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提醒督促制度的通知》,坚持提前6个月对到期换届的党组织及时提醒按期进行换届。目前,已对2019年4月将任期届满的市森林公安局、市国营林场总场、普威林业局党委和市森防站、市苏保局党支部进行了换届提醒,坚决杜绝到期不换届情况发生。二是加强基层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干部业务培训。11月22日,局党委举办了基层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干部业务培训班,把《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作为重要培训内容,加强对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业务知识培训,规范基层党组织换届工作。三是针对金沙国有林场党总支实行等额选举的问题,责令市国营林场总场党委进行调查核实,并报市林业局党委研究批准,认定金沙国有林场党总支部选举无效,指导金沙国有林场党总支委员会严格按照要求,于2018年10月18日重新进行了选举,总场党委书记在总场党委会议上就金沙国有林场选举问题作出了深刻检查。四是针对市森林公安局党委、二滩森林公园管理处党支部换届问题和市金沙国有林场党总支等额选举问题,局党委要求三个基层党组织作出说明和检查,并于2018年12月14日对三个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②基层党组织党费收缴不规范,有的党员未能按时主动交纳党费,甚至市国营林场总场近几年还存在大部分离退休党员未交纳党费的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年度党费、补交党费使用管理情况自查审计的通知》要求,组织党办、财务工作人员对 2017 年以来年度党费、补交党费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了自查审计。要求4个留存党费的基层党委严格按规定收缴使用党费。二是在11月22日举办的基层党组织书记、党务干部培训班上,将党费收缴使用政策规定作为培训的重要内容,对基层党务干部进行培训,讲清楚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方面的政策规定,各基层党组织均能严格按规定收缴使用党费。三是持推进“两学一做”制度化常态化,深入开展“遵党章、学党章、讲党章”学习活动。基层各党组织采取“三会一课”等形式,在党员干部中深入开展党章知识学习,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党章知识测试,教育引导党员正确认识党员权利,履行党员义务,自觉按月主动交纳党费。四是针对市国营林场总场离退休党支部存在问题,市国营林场总场党委组织召开离退休支部委员座谈会、离退休支部党员大会,认真学习宣传党费收缴规定,讲清了党员权利义务,对长期未交纳党费的离退休党员进行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对欠缴党费限期进行补缴,截至2018年11月23日,追缴离退休党员2017、2018年欠交党费3230元,完成了整改任务。

  ③部分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不严谨,存在支委会与其他工作会议混开且记录不规范现象。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研究制定了《攀枝花市林业局“三会一课”纪实规范》,进一步规范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二是在11月22日举办的基层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干部培训中,对《攀枝花市基层党组织工作纪实本》和《攀枝花市党小组工作纪实本》的规范填写和使用进行了培训。三是对基层党支部会议记录本进行了抽查,及时指出存在的问题,督促基层党组织规范运行,坚决纠正支委会和其他会议混开、记录不规范问题。四是按照《攀枝花市基层党建基础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要求,在健全基本组织、建强基本队伍、落实基本制度、夯实基本保障上下功夫,进一步提升林业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抓紧抓实基层党建基础工作。市国营林场总场党委开展了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对软弱涣散的离退休党支部进行了换届选举,选好配强离退休党支部领导班子,规范离退休支部组织生活、党费收缴等基础工作。普威林业局党委开展了标准化党支部活动室建设,在活动室内配备会议桌椅、交互式一体机、党旗党徽,设置荣誉墙,建立健全党内各项规章制度,为支部组织生活和组织活动的规范开展奠定了基础。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8.“两个责任”落实不力。

  ①局党委全面从严治党观念淡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识不强,存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是纪检监察机构职责的惯性思维,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主体责任压力传导层层递减。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总体部署和《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进一步增强党委班子从严治党观念,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二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制发了《关于推进 2018 年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梳理制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列出党委班子和班子成员抓党风廉政建设任务清单,及时印发了《攀枝花市林业局直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绩效考评细则》,加强对基层单位落实主体责任的考核检查。三是对局党委班子成员重新进行了分工,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由原驻市林业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分管,调整为局党委副书记分管,改变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是纪检监察机构职责的惯性思维,进一步突出党委抓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同时,把局党委班子成员要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写入党委班子分工,要求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分管业务工作同安排、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印制了党委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谈话记录本,实行“一岗双责”纪实制度,把党委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情况纳入年度述职述廉评议。四是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科室和单位负责人认真签订《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进一步压实局领导班子、班子成员和科室、下属单位负责人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到实处,确保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不减。五是在全市林业工作推进会暨党风廉政建设业务培训会上,邀请市纪委监委驻市林业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对党风廉政建设进行业务培训,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意识。六是组织开展林业系统“利剑除弊 护航阳光花城”专项整治行动,牵头开展了林业系统环境保护和资源开发领域问题整治行动。行动中,结合“绿剑2018”专项打击行动、2018 年毁林开垦整治专项行动、2018野生动植物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专项行动,从严从实,强力推动,深入开展环境保护和资源开发领域问题整治行动,切实解决发生在基层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②原局纪委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监督执纪问责宽松软,存在好人主义思想。办理信访举报问题习惯一转了之,调查不够深入、流于形式。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纪检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中纪委书记赵乐际、副书记杨晓渡等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把“四个意识”“两个维护”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针对“原纪委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存在好人主义思想”的问题,根据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精神,2018年8月将纪检监察组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工作移交给局党委办公室承担,驻局纪检组承担原纪委监督执纪职责,集中精力抓监督执纪工作,切实履行监督责任,杜绝好人主义思想。三是聚焦主业,加强监督执纪。2018年9月制定印发了《关于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协作机制暂行办法的通知》,加强对综合监督部门的监督管理,对收到的信访举报案件认真梳理登记,分类督查办理,杜绝出现信访案件一转了之现象。

  ③市国营林场总场多支付两名2012年解除公职人员近三万元工资,至今仍未追缴。

  整改落实情况:责成市国营林场总场严格依法依规追缴多支付的工资。目前,2012年解除公职的2名同志已于 11 月 28 日向市国营林场总场退交多领工资29792.35元。

  9.党内监督教育乏力。

  抓早抓小抓预防不到位,对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纠正不及时,没有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廉政教育走形式,缺乏针对性和有效性。对发生在本系统的违法违纪案例没有进行深入的剖析、反省,未能充分利用身边案例教育身边人,典型案例的警示、震慑作用发挥不够。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有针对性地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论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市委贾瑞云书记在市纪委监委调研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组织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荣辱两重天》《蜕变与悔悟》,学习市纪委监委印发的《常见的15种违纪违法问题典型案例》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四川林业警示教育录》,坚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用林业典型案例警示林业党员干部。二是认真落实党委主要领导讲廉政党课要求。廉政党课教育中,党员领导干部,坚持以案说法、以案明纪,用身边案例教育身边的人,发挥了典型案例的警示、震慑作用,提高了党风廉政建设教育的针对性和吸引力。三是加强了对重点岗位、重大工程、大额资金的监督管理,加强风险防控,完善提醒、约谈等制度,运用好“四种形态”,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10.党内生活不严肃。

  ①领导干部自律不严,率先垂范作用发挥不好。班子成员违反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在党委会上吸烟,会场烟雾缭绕。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攀枝花市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文明行为规范八条(试行)》《攀枝花市林业局党员干部行为规范》,进一步增强自律意识,发挥表率作用。二是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和有关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管理规定,教育党员干部养成良好习惯,改正在公共场所吸烟行为。将市林业局三个会议室设定为无烟会议室,设置禁止吸烟标识,并严格遵守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规定。

  (四)党风廉政建设方面。

  11.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不力,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不到位。

  ①市林业局2015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超出预算,通过人为调账规避“三公”经费超支问题;违反公车管理规定,仍有公车私用、私车公用及借用下属单位车辆的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结合车改实际,对公务车辆管理办法进行了修改完善,制定了《攀枝花市林业局公务用车管理办法(修订)》,进一步规范保留公务用车管理,规范公务出差、下乡等公务行为,坚决杜绝公车私用及私车公用问题发生。二是两名领导干部在局党委会上就违反规定用车情况进行了说明,作出了深刻检讨,起到了警示教育作用。三是严格执行定点洗车、定点维修、定点保养公务车辆制度,切实加强对驾驶人员教育管理,提高爱惜公务车辆意识,降低公车维保费用,节约“三公”经费。四是针对车辆超预算问题,积极同市财政局协调,说明市林业局森林防火、行政执法车辆使用的特殊性,争取提高公车运行预算控制指标。五是在全局范围内倡导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要求机关工作人员切实做到节约用电、节约用水、节约用纸、绿色出行。六是各直属单位举一反三,针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不力,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不到位”开展了问题自查整改。市森林公安局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在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向全体民警发送了廉洁过节短信51条(次)。市鸿森公司在1台公务车辆上,试装了北斗GPS全球定位车辆综合监管系统,对车辆行驶轨迹、油耗控制、公车私用等问题进行实时监控和管理。

  ②市国营林场总场执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有关规定不力,召开党委学习扩大会、工作部署会、动员会等内部会议,均安排全体参会人员用餐。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市国营林场总场党委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了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十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对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二是市国营林场总场党委研究制定了《市国营林场总场财务管理办法》,严格接待、会议、出差管理。在开展培训、召开会议时,对确需安排就餐的,严格按政策规定执行。

  12.违反规定乱发补贴和福利。

  ①市林业局机关、市森防站、市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以解决职工工作餐为名,通过得天独厚集团、左记餐馆等餐饮企业向职工发放现金或不定人不定时使用的充值卡、有价餐券;市林业局机关派驻在市政务中心的工作人员还重复享受工作餐补贴。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市林业局已于2018年10月底停止与得天独厚的职工食堂联办协议,市森防站、市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已停止与左记餐馆的职工食堂联办协议,各单位均不再联办职工食堂,同时取消充值卡、有价餐券、现金等形式的午餐补贴发放。二是市森防站全部清退已发放的2018年11月至12月的职工工作餐补贴5400元。三是已完成对局机关派驻市政务中心的4名工作人员重复享受工作餐补贴的清理,4名工作人员已于12月3日全额退回重复享受的工作餐补贴17700元。市森防站完成对派驻在市政务中心的1名工作人员重复享受工作餐补贴的清理,该名同志已全额退回重复享受的工作餐补贴11200元。四是清理过程中发现一名职工重复报销停车费、通勤费,合计430元,已督促其全额退回。五是下一步,局党委和各直属单位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十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严格按照机关事务管理局规定解决职工食堂问题。

  ②市国营林场总场2016年1月至2018年6月,借工作餐之名在得天独厚集团为职工发放补贴172960元;借工会活动发奖品之机,违规使用行政经费给全体职工发放粮油等物品。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市林业局党委要求市国营林场总场严格执行办食堂相关规定,立即停发充值就餐卡,并对已发放补贴进行全面清退。市国营林场总场党委组织召开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扩大)会议,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关于市委第三巡察组向市林业局党委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和巡察整改工作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整改存在的问题,及时停止了与得天独厚联办职工食堂协议,不再联办职工食堂,并取消充值就餐卡。并对已发放的2016年1月至2018年6月期间的就餐补贴进行了全面清退,除一名2018年1月退休的职工因家庭困难尚未退回外其他职工已全部退缴就餐补贴167680 元。二是针对违规使用行政经费给全体职工发放粮油等物品问题,市国营林场总场进行了清查,对违规使用的行政经费补贴资金发放的粮油物品,折合现金予以全面清退。除一名2018年1月退休的职工因家庭困难尚未退回外,其他职工已全部退缴与违规发放粮油物品等值的现金22011.6元。

  13.执行财经制度不严。

  ①市林业局以找停车票报销的方式支付门岗工人劳务费,存在弄虚作假行为;违规使用项目经费支付职工午餐补贴。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及时与东区环卫车队沟通协商,根据非全日制用工规定,签订非全日制用工合同,规范门岗工人劳务费支付手续,于每月月初支付乙方上月劳务费。二是对违规使用项目经费支付职工午餐补贴问题,已经进行调账处理,并在以后工作中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办法,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严格财经纪律,杜绝违规使用项目经费问题发生。

  ②市国营林场总场报账审批未严格执行“一支笔”签字制度,权责不明;违规使用党费报销接待费;违反财经纪律虚列支出,报销3834元公务接待费时,实附943元票据另挂应付款2891元,账务不清。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市国营林场总场党委制定完善了市国营林场总场报账审批签字制度,进一步明确权责,严格执行“一支笔”签字制度。二是针对“违规使用党费报销接待费和违反财经纪律虚列支出,报销3834元公务接待费时,实附943元票据另挂应付款2891元,账务不清”的问题,市国营林场总场进行了认真核查。经核实,该问题为会计后期账务处理的时候将经济科目和摘要书写错误,把收财政资金的3834元错写成了付公务接待费,实际列支了接待费943元,剩余的2891元实际为其他公用支出,不应挂应付账款,为科目错误。针对此问题,市国营林场总场党委对相关财务人员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三是市国营林场总场进一步修改完善了《市国营林场总场接待、会议、出差管理办法》,对财务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要求财务工作人员在财务管理工作中,严格财经纪律,严格执行财务报销各项规定。

  ③市林业局和市国营林场总场存在多笔个人及企业借款未及时清理核销。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个人及企业借款进行全面清理,对属于个人借款的及时进行清缴,属于单位借款及呆坏账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目前,市林业局全面清缴个人欠款3人次,清缴金额86434.50元,清理单位往来账2笔,金额3000元。市国营林场总场清缴个人欠款2 人次,清缴金额29792.35元。二是各直属单位针对该问题,举一反三,认真查找存在问题,并及时进行整改。市普威林业局清退个人借款5000元;市苏保局清退职工个人借款10000元;市鸿森园林有限公司清退个人借款800元,清理攀枝花东方鸿森酒业有限责任公司欠款139300元,将按照要求进行欠账追缴。三是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经纪律,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14.财务报销审核不严。

  ①市林业局部分财务报销附件不全,如报销差旅费、会议费未附出差依据、会议通知,大额快递邮寄费未附详单;多人出差,由一人签字代为报销的情况较多,存在管理漏洞;超出文件通知天数多报差旅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按要求补充完善相关报销凭据。局机关补充完善报销凭证27个经济事项,涉及39人次。二是对超出文件通知天数多报差旅费进行了清退,局机关清理出8人次,清退多报销差旅费3670元。三是针对财务报销审核不严的问题查漏补缺,补充完善,出台了《攀枝花市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局机关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防止“多人出差,由一人签字代为报销”等类似情况再次发生。四是针对该项问题,各直属单位也进行了认真查改。市苏保局清退1名职工错报差旅费100元,补充完善差旅费报销凭证3份。市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对2017年1月至2018年10月原已报销的不符合规定的发票进行清理,并由原报账人员退回相应款项1734元,其中,接待费670元,洗车费1045元,停车费19元,并重新出具符合规定的发票给予报销,按规定对账目进行了调整;对发放的2017年聘用驾驶员年终奖,未附发放奖金相关依据文件的问题,及时补充了驾驶员奖金发放依据:考核意见和聘用合同书。市二滩森林公园管理处针对2017年旅游人才培养开发示范基地首批资助资金财务报销附件不完整的情况,及时对报销凭证进行了补充完善。

  ②市国营林场总场存在重复报销下乡补助、一些接待费未使用公务卡而用现金报销、加班费未附加班明细表和审批表等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市国营林场总场对重复报销下乡补助的问题进行了全面清理,已全部清缴归垫。并对11名涉事人员由分管领导进行了批评教育。为了加强对下乡工作的管理,市国营林场总场建立了下乡管理台账,对下乡补贴报销进行严格审核把关。二是市国营林场总场针对未附加班明细表和审批表报销加班费情况进行了再次梳理,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是市国营林场总场职工加班审批表原件保存在人事科,在报销时未附在报销凭证中,针对这一问题,已及时将加班明细表、审批表作为报销依据补充到报销凭证中去。三是制定了《市国营林场总场关于加班值班补贴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干部职工加班、值班管理工作,严格按规定进行审批和报销。四是在新修订的《市国营林场总场财务管理办法》中,提出了“全面实行公务卡制度,健全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党政机关国内发生的公务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会议费、培训费等经费支出,除按规定实行财政直接支付或者银行转账外,应当使用公务卡结算”的规定,要求全体干部职工,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公务卡报销各类费用。五是针对该项问题,各直属单位举一反三,认真对照检查,对本单位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市二滩森林公园管理处对1名职工重复报销差旅费问题进行了清理,清退重复报销费用2255 元。

  15.工程项目及资金管理不规范。

  ①组织实施工程项目过程中执行政府采购、招投标、资金拨付等规定和制度不到位,监督不力,存在廉政风险。工程项目有的未按照规定进行采购或者比选;有的比选操作不规范,未在规定范围内公告。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2015年以来的建设工程进行全面自查清理,发现攀枝花市干热河谷植被恢复2015年度示范项目(中日合作项目)存在比选操作不规范,未在规定范围内公告的现象。 二是针对工程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局党委深入分析原因,查堵漏洞,及时建章立制,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和招投标法及相关规定,规范项目管理、资金拨付,力争将林业系统各项工程建设成为放心工程、廉洁工程、民心工程。先后制定出台了《建设项目实施细则(试行)》《关于进一步加强项目资金管理的通知》《关于加强局属单位财务管理的通知》《攀枝花市林业局关于成立建设项目管理领导小组的通知》《攀枝花市林业局建设项目管理领导小组关于实施林业项目服务机构备案的通知》《攀枝花市林业局建设项目管理领导小组关于实施林业项目内部评标(比选)专家库备案的通知》,坚持用制度来规范干部行为,严格程序管理,严把项目资金支付审批关,切实降低廉政风险。

  三、巩固巡察整改成效,推进林业事业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我们将在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继续坚持“标准从严、问题导向、标本兼治、责任落实、统筹兼顾”原则和“条条有整改、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的整改标准,持续抓好问题整改,巩固整改成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把党的领导、党的建设、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融入林业各项工作中,推进攀枝花林业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持续抓好问题整改,确保反馈意见件件整改到位。坚持目标不变、任务不松、压力不减,进一步强化问题导向,增强政治意识,履行主体责任,紧紧围绕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持续用劲、精准发力,切实推进问题整改工作,确保高质量、高标准完成各项整改任务。对已完成整改任务的事项,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确保问题不反弹。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问题,要建立台账,一件一件督办,一项一项整改,完成一个销号一个。对需要长期坚持的,建立健全责任机制,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紧盯不放,跟踪问效,确保取得整改实效。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持续巩固整改成果。在整改工作中,建立健全了一批务实管用的规章制度,形成了一批从严治党、从严管理、从严问责的有效机制,在今后的工作中要进一步强化制度的执行,将各项规章制度作为管人管事的主要手段长期坚持,将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各项规定,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成为党员干部的行为准则和行动自觉,让整改的成果得到不断深化和巩固。

  (三)强化责任担当,全面加强党的建设。这次巡察是对局党委和党员干部的一次政治体检,是对林业党的建设工作的一次大检验。局党委将以此为契机,牢固树立抓好党建就是最大政绩的意识,以坚决的态度、严明的纪律、有力的举措,真抓实干,以上率下,认真履行抓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加大对直属单位落实“两个责任”的检查指导和督办问责力度,督促机关和各直属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好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不断提高林业党建工作水平,为推动攀枝花林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和组织保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邮寄地址: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攀枝花大道东段470号(邮编617000),联系电话:0812—3348761。电子邮箱:PLD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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