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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林业局关于公开征集林业行政执法领域基层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线索的通告

来源:法宣科     发布时间:2026-04-21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为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维护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持续提升林业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和群众满意度,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全市林业行政执法领域基层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线索。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6年10月31日。

  二、征集内容

  重点围绕以下四类问题进行线索征集:

  (一)违规趋利执法问题

  1.在森林资源管理、森林草原防灭火、野生动植物保护等执法领域,以罚代管或为追求业绩违规增设执法事项。

  2.超范围、超权限开展执法检查。

  (二)选择性执法问题

  1.对同类违法情形不同主体区别对待,“一刀切”处罚,或对重点企业、重点项目搞“法外开恩”。

  2.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破坏森林资源、非法侵占林地、非法猎捕交易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选择性查处、久拖不决。

  (三)乱罚款、乱收费问题

  1.无法律依据、超越法定权限实施处罚,或“以罚代改”“只罚款不纠正违法行为”。

  2.不按法定程序制作执法案卷、案卷缺失或造假,以及以各种名义乱收费。

  (四)其他违法违规及作风问题

  除上述重点问题外,同时受理以下方面问题线索:

  执法不作为、慢作为、推诿扯皮,对群众合理诉求敷衍应付;执法简单粗暴、态度恶劣,损害群众和企业合法权益;存在吃拿卡要、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等腐败和不正之风。

  三、线索反映方式

  (一)电话:0812-3352987(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

  (二)邮箱:344567081@qq.com;

  (三)来信来函地址: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攀枝花大道东段470号,邮编:617000。

  四、注意事项

  (一)征集范围为林业领域基层行政执法的突出问题相关线索,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问题,请依法依规向有关部门提出。已进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程序,或已经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行政执法案件,不在征集范围内。

  (二)提倡实名反映线索,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以便沟通核实。受理部门将对反映线索人、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合法权益。

  (三)反映的问题线索应当真实准确、内容具体,尽可能提供问题发生的时间、地点、对象、主要事由及相关印证资料等,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不得借机诬告、陷害他人。

  攀枝花市林业局        

  2026年4月20日        

审核: 莫旭   责任编辑: 罗艳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