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科普知识
来源:产业科 发布时间:2026-09-24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一、什么是食用林产品?
食用林产品是指依托森林、林木、林地等林业资源获得的可食用的植物、微生物及其初级产品。包括木本粮油、森林药材、森林药食植物、森林蔬菜、森林微生物、木本坚果等类别。
二、食用林产品监测的品种?
最新公布的2020版食用林产品监测品种包括植物类、菌类和其他三大类共123个品种。其中植物类分为坚果/干果、木本油料、木本香调料、林源药材、森林蔬菜、浆果/水果、食用花卉七个类型,另有菌类和其他类别。
三、食用林产品监测的对象和主要内容?
食用林产品监测的对象包括食用林产品及其产地环境和投入品,主要内容是产地环境(土壤、空气和灌溉水等)是否洁净未受污染,投入品是否低毒、高效、无残留,林产品自身是否存在重金属超标、农药残留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二十九条,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应当科学合理使用农药、肥料等农业投入品,严格执行农业投入品使用安全间隔期的规定,不得超范围、超剂量使用。禁止在农产品生产经营过程中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农业投入品以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
四、食用林产品抽检的主要对象?
抽检食用林产品及其产地环境和投入品,包括种植基地、企业、合作社、家庭林场、种植户等生产经营主体。
五、食用林产品监测的行业主管部门?
各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各级党委政府确定的部门职责,履行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行业管理责任。
六、食用林产品安全监管的主要法律依据?
食用林产品安全监管的主要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七、食用林产品农药使用安全间隔期?
指最后一次施药至采收食用林产品前的时期,自喷药后到残留量降到最大残留限量所需间隔时间。
八、国家禁用或限用农药有哪些?
国家禁用和限用农药名录以农业农村部最新公告为准。目前,《禁限用农药名录(2026年版)》共列出禁止使用的农药60种、限制使用的农药20种。各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应及时跟踪农业农村部公告,确保执行最新名录。具体名录可在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或中国农药信息网等具体查询。包括六六六、滴滴涕、毒杀芬、二溴氯丙烷、杀虫脒、二溴乙烷、除草醚、艾氏剂、狄氏剂、敌枯双、氟乙酰胺、甘氟、毒鼠强、氟乙酸钠、毒鼠硅、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苯线磷、地虫硫磷、甲基硫环磷、磷化钙、磷化镁、磷化锌、硫线磷、蝇毒磷、治螟磷、特丁硫磷、氯磺隆、胺苯磺隆、甲磺隆、福美胂、福美甲胂、三氯杀螨醇、林丹、硫丹、溴甲烷、氟虫胺、杀扑磷、百草枯、2,4-滴丁酯、甲拌磷、甲基异柳磷、水胺硫磷、灭线磷、氟乐果、克百威、灭多威、涕灭威等。
九、食用林产品及其产地环境安全检测判定标准有哪些?
监测技术方法按LY/T 2800-2026《食用林产品及产地环境质量安全监测技术规范》执行。
产地环境:按现行《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15618-2018)执行。
食用林产品重金属元素参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污染物限量(GB 2762-2025),农药残留参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6)、中国药典现行版等标准,真菌毒素参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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