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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林业局

攀枝花市林业局2023年单位预算

来源:规财科     发布时间:2023-02-03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攀枝花市林业局2023

单位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攀枝花市林业局概况

一、职能简介

二、2023年重点工作

 

第二部分  攀枝花市林业局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攀枝花市林业局概况

 

一、职能简介

1.负责全市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全市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全市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推进全市林业和草原数字化建设。

2.组织全市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组织、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 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3.负责全市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市森林采伐限额,监督指导限额采伐制度的执行和林木的凭证采伐、运输,监督木材的经营加工。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管理国有森林资源。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全市湿地保护规划,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4.负责监督管理全市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石漠化土地调查,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及其标准和规定,监督管理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组织沙尘暴灾害预测预报和应急处置。

5.负责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6.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负责国家公园申报设立、规划、建设和特许经营等工作,负责市政府直接行使和代理行使全民所有权的国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组织审核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7.负责推进全市林业和草原改革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8.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拟订全市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草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现代园区建设,发展花卉、特色经济林、森林林下经济、森林康养和生态旅游产业。推进林业和草原绿色产业发展。

9.指导全市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质、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10.指导全市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全市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相关行政执法监管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11.负责落实全市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工作。负责森林和草原火情监测预警、火灾预防工作,发送森林和草原火险信息。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

12.监督管理全市林业和草原市级以上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市级以上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市政府规定权限,核报、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参与拟订全市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

13.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和对外交流工作,指导全市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

14.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5.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重点工作

(一)系统抓好灾害防控。坚定不移贯彻执行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工作方针,深入践行森林草原防灭火全民防控总体思路,抓牢抓实人防”“物防”“技防,确保完成年度森林草原防灭火目标任务,力争实现三连胜。夯实和提升疫源疫病监测和突发疫情处置能力和水平,确保完成林业有害生物成灾控制率任务,不发生重大森林病虫害和破坏森林资源案件。

(二)做大做优资源基数。压茬推进大规模绿化全攀行动,开展金沙江干热河谷生态脆弱区重点区域生态修复,全面完成年度生态修复目标任务,持续巩固国土绿化成果。持续加强名木古树保护。严格实施天然林保护,严格执行年度森林采伐限额制度。严格落实林地用途管制,森林覆盖率维持基期水平,实现森林蓄积量增长目标。坚持底线思维,持续筑牢林业生态空间、守牢生态保护红线。积极跟踪全国自然保护地调整优化进程,争取将攀枝花苏铁保护区创建为四川省示范自然保护地。实施野生动植物本底调查。

(三)建立健全管理机制。聚焦解决巡什么、怎么巡这一关键问题,持续推进机构建设、教育培训、宣传引导和林长+”等工作措施,充分发挥林长制在国土绿化、资源保护管理、保护地体系建设、野生动植物保护、森林草原灾害防控、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林长制实施运行等7大方面的统领作用。积极向上争取林业领域政策、资金和项目,完成年度争取资金任务。强化项目全周期监督管理,建立项目运转跟踪问效机制,切实推动科学高效实施。纵深推进林业领域放管服改革,着力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

(四)稳步推进产业发展。按照《攀枝花市国家储备林基地发展规划》,高质量推进国家储备林建设。积极落实油茶产业发展规划,完成年度油茶种植面积。推动东区阿署达500花瓣项目建设、西区市级珍稀林木现代林业产业园区创建及省级园区申报、米易县营盘山花卉园区建设、盐边县红格镇和红宝乡花卉项目建设。

 

 

 

 

 

 

 

 

 

 

 

 

 

 

 

 

 

 

 

 

 

第二部分  攀枝花市林业局

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林业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61.2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6.59万元、农林水支出1396.7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7.93万元。市林业局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1761.23万元,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620.89万元,2023年项目经费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林业局2023年收入预算1761.23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61.23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林业局2023年支出预算1761.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33.52万元,占70.04%;项目支出527.71万元,占29.96%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林业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1761.23万元,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620.89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项目经费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61.23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6.59万元、农林水支出1396.7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7.93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林业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761.23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620.89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项目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6.59万元,占16.27%;农林水支出1396.72万元,占79.30%,住房保障支出77.93万元,占4.4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3年预算数为192.4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94.15万元,主要用于:离休费、退休费、医疗补助费。

2.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行政运行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809.50万元;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事业机构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59.50万元;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527.72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人员经费、项目资金。

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77.93万元,主要用于住房保障支出(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林业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761.2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73.0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

公用经费688.2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林业局202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6.0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6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96万元。根据工作统一安排,2023年市本级年初部门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市级部门确需执行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按程序报市政府审批后安排经费。

(一)公务接待费较2022年预算减少10%主要原因是按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

2023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森林草原防灭火、资源保护、造林绿化、产业发展、国储林等工作开展的公务接待。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2年预算下降20%按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4辆,其中:轿车(含7座以下商务车、城市越野车)0辆,7座以上19座(含19座)以下客车0辆,越野车4辆,货车及19座以上客车0辆,摩托车0辆。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拟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96万元,用于4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车辆通行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森林草原防灭火预防和扑救、生态修复和造林绿化、加强资源管护、产业发展等工作的开展。

六、非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林业局2023年非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数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根据工作统一安排,2023年市本级年初部门预算暂未编列非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市级部门确需执行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且经费来源为非财政拨款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按程序报市政府审批。

林业局2023年没有使用非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

(一)非财政拨款安排公务接待费情况说明

2023年非财政拨款安排公务接待费2022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无非财政拨款安排公务接待费。2023年非财政拨款无安排公务接待费计划。

(二)非财政拨款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情况说明

非财政拨款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2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无非财政拨款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23年安排非财政拨款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拟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23年安排非财政拨款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用于0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工作开展。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林业局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林业局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林业局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林业局2023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3年,市林业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40.97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16.74万元,下降10.61%。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无事业单位,按规定未使用机关运行的相关科目。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市林业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林业局2023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市林业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3年单位预算安排车辆购置经费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预算安排0万元,非财政拨款安排0万元。拟购置定向保障用车0/执法执勤用车0辆。安排大型设备购置经费0万元,购置大型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3年市林业局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5个,涉及预算527.72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运转类项目5个,涉及预算527.72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用于单位离退休人员离休费、退休费、医疗费补助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用于本单位行政、事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机关行政人员工资福利支出、社会保险缴费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事业机构(项)指用于事业人员(攀枝花市白坡山省级自然保护区保护中心)工资福利支出、社会保险缴费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

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办公费、水费、电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表1. 单位收支总表

1-1.单位收入总表

1-2.单位支出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6-1.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6-2.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6-3.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6-4.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6-5.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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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单位)652001.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