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25号提案答复的函
来源:保护科 发布时间:2026-09-28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XX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系统加强攀枝花市越冬海鸥科学管护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健全协同管护机制,明确责任体系”建议
(一)有关“建立联动工作机制”情况。2023年3月,我市建立攀枝花市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市林业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广旅局、市市场监管局、攀枝花海关、市邮政管理局等14个部门(单位)组成。已召开全市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联席会议暨“清风行动”“春季护鸟专项行动”工作协调会,各成员单位围绕野生动植物保护监管现状、监管难点、协作机制等关键问题开展深入研讨并提出针对性措施,构建多部门协调、全链条覆盖的联合执法监管工作框架,为护鸟专项行动高效开展提供坚实保障。
(二)有关“强化科研支撑”情况。西伯利亚红嘴鸥作为全球分布广泛、种群数量稳定的常见迁徙水鸟,其迁徙路线与栖息环境选择,是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提升的重要直观体现。2025年11月,该物种首次停歇攀枝花市。市、县(区)林业局迅速安排部署,明确巡护重点,开展常态化监测,详细记录种群数量变化、活动范围等信息,建立监测台账,实时掌握西伯利亚红嘴鸥动态。
(三)有关“引导社会参与”情况。充分利用“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爱鸟周”“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国际生物多样性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重要节点,发布《关于保护候鸟、文明观鸟的倡议》,开展野生动物保护、违规捕猎投喂、发现受伤动物正确上报方式等科普宣传教育。今年以来,累计开展宣传22场,发放宣传资料6.5万余份、覆盖群众12.5万余人次,不断强化市民群众保护意识。
二、关于“优化栖息观鸥环境,实施分区管理”建议
(一)有关“科学划定功能区域”情况。通过划定自然保护区域、重要栖息地、禁猎禁采区,不断完善野外保护制度。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告(2023年第23号)》公布的陆生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名录(第一批),攀枝花市有两处鸟类重要栖息地,分别位于米易白坡山、盐边二滩,已成立四川白坡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四川二滩鸟类省级自然保护区。布设科学合理的巡护线路网络体系,加强野外种群日常巡护监测,能有效保护珍稀濒危物种及其栖息地。
(二)有关“完善基础设施”情况。通过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视频监控系统对陆生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开展系统性长期监测,扩大以红外相机、远程视频监控为代表的监测设备应用,建立监测数据实时传输存储系统。在陆生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等安装红外监测相机66部、一般监测相机20部、抓拍相机2部、鸟类采集器1部,目前,已采集野生动物活动影像1万余份。结合全国保护地综合监督检查平台遥感卫星,加强主要分布区、越冬地、繁殖地、候鸟迁徙通道和集群活动区巡护,初步构建起“空-天-地-人”立体式监测巡护体系。
(三)有关“加强生态修复”情况。市林业局加快实施银江湖北岸生态治理(一期)和攀枝花市金沙江干热河谷(川西)生态保护与修复(一期)项目,扎实开展退耕还林提质增效0.52万亩,营造林16.22万亩,义务植树41.62万株。运用“引水上山、以水定林”模式,统筹推进造林绿化、灌溉系统及水保设施配套工程,营造多层次、多树种生态复合林,持续提升金沙江、安宁河等重要流域岸线及山体生态功能。市生态环境局加强水质监测、保护饮用水源、治理农村污水,推进3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勘界定标工作,持续营造良好水生态环境。
三、关于“规范引导文明行为,营造护鸥氛围”建议
(一)有关“制定文明公约”情况。2025年11月,市林业局发布《关于保护候鸟、文明观鸟的倡议》,倡导群众严守法律法规,筑牢保护底线;践行文明准则,守护栖息安宁;主动参与守护,共筑生态屏障;主动抵制各类伤害鸟类的不文明现象,共同为候鸟营造安全、舒适的栖息环境,携手筑牢鸟类保护防线。
(二)有关“加强宣传教育”情况。组织开展苏铁小卫士、美丽乡村、植物认知、护鸟爱鸟等主题多样的自然科普与体验活动,开展活动180余期,设计自然教育课程50余门,组织招募志愿者50余人,约3万名中小学生及家长从中受益,受到市民广泛赞誉和各级部门认可。
(三)有关“规范投喂管理”情况。保护野生鸟类最好的方式,是尊重它们的自然习性,不打扰、不投喂。面包、饼干等高盐高糖食物可能导致鸟类消化不良、营养不良甚至中毒,长期依赖投喂会使其丧失野外觅食能力;鸟类过度聚集,也会增加禽流感等疫病传播风险;人为投喂,使其滞留,干扰候鸟迁徙路线也可能打破生态平衡。
(四)有关“强化执法与疫病防控”情况。系统推进鸟类保护活动和打击非法捕猎贩卖鸟类专项行动,将鸟类保护纳入日常森林资源管护和行业监管核心内容,持续加强国家级疫源疫病监测站点建设,紧盯重点区域、关键环节、重点场所,压实属地管理与部门监管责任。充分发挥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联席会议制度作用,持续、坚决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全面加强鸟类、兰花等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联合开展“清风行动2026”专项执法行动。
四、关于“强化科技应用与应急处置,建立长效机制”建议
(一)有关“运用智慧化手段”情况。市生态环境局严格落实国考倮果断面、金江断面及重点排污的单位水质监测,及时研判水质变化情况,对异常数据第一时间溯源,排查污染诱因,杜绝水质恶化影响鸟类生存环境。市水利局重点排查清理金沙江岸线周边影响栖息的杂物、垃圾,优化栖息环境,全力为红嘴鸥等鸟类提供安全、适宜的栖息环境,保障其顺利完成迁徙停歇。
(二)有关“完善应急救助”情况。构建“现场勘查—快速出诊—转运收容—分类建档”闭环管理体系,多渠道公布市、县(区)野生动物救助电话,建设标准化野生动物收容救护机构,承担全市执法机关、社会组织或个人移送的伤残、受困等野生动物救护救治工作。今年以来,全市配备野生动物救助人员52名、设备工具105个,接听救助电话104次。严格落实伤病检查、消炎治疗、饲喂照料、疫病排查等日常管理,常态化做好接报、出诊、救治、放生全流程工作,完善救助台账资料,切实提升救助质量。目前,全市共收容救护野生动物98只(条),以中华鹧鸪、猫头鹰、雨燕、矛纹草鹛等鸟类为主,放归已具备野外生存能力的野生动物79只(条),无害化处理3只(条)。
(三)有关“建立评估调整机制”情况。支持科研监测与科普宣传,积极提供水域基础数据,为海鸥种群调查及栖息地研究提供必要的水利技术支撑。落实涉水项目合规管理,对涉及海鸥栖息水域的岸线整治修复、生态廊道建设等涉水项目,依法依规做好洪水影响评价审批或河道管理范围内特定活动审批,确保项目建设与岸线保护要求相协调。完善排污口台账管理,动态更新入河排污口清单,落实日常巡查管控,严查私设排污口、偷排漏排、汛期溢流排污等违规行为,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处置;规范排污口审批整治,严格执行排污口设置审批要求,防止新增排污口对栖息地水质影响;压实企业生态保护主体责任,紧盯沿线工业企业监管,常态化核查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状态,确保污水处置设备稳定运转、达标排放,严防超标废水直排金沙江。
感谢您对我市林业工作的支持、关心!
攀枝花市林业局
2026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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