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15号建议答复的函
来源:资源科 发布时间:2026-09-28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XXX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请求市级层面完善集体林地政策机制的建议》(第115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升级不动产登记系统。增设林权发证、补证、续期、变更等线上办理模块,并加强基层人员操作培训”的建议。
目前我市不动产登记系统已具备林权类不动产登记全业务类型办理功能,包括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补换证及续期等模块。近年来,盐边县已利用该系统办理林权及国有农用地使用权转移登记213件、变更登记1件、首次登记1件,系统运行基本满足日常业务需求。
下一步,市自然资源部门将加强对盐边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人员的业务培训监督,重点围绕林权类登记操作规范、特殊情形处理等开展实操演练,确保林权登记业务顺畅办理。
二、关于“健全林权抵押融资机制。由市级部门出台经营权、收益权质押贷款实施细则,明确登记、评估、流程与风险管理要求;同步强化保险协同,针对特色林下经济保险明确保费补贴比例,推动险种落地,并扩大政策性森林保险覆盖面”的建议。
关于出台全市经营权、收益权质押贷款实施细则的事宜,目前我市执行的是2021年2月施行的《四川省集体林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但根据省林草局的工作安排,预计于今年组织修订。在省级相关办法修改完善并印发前,市级暂不制定林权抵押贷款方面的细则。
目前,全市林业政策性保险分为公益林、商品林两类,主要保障火灾、林业有害生物、气象灾害、野生动物毁损等林木直接损失。按照《四川省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各地可结合产业发展和财政承受能力,合理确定农业保险财政支持重点,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提出险种创新、扩面需求,按程序开展可行性评估并审定资金分担机制。全市暂未出台林下经济特色险种及专项补贴政策,但盐边县正在按程序开发魔芋政策性保险,后期可持续结合实际需求,按程序申报森林保险扩面及特色险种开发。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建议内容,会同财政、金融、保险等部门(单位)持续完善林权金融支撑体系。一是待省级修订完成集体林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后,根据建议内容和全市实际情况再行与相关部门商议决定是否需要出台集体林权抵押贷款方面的细则,若确有需求,将加快出台细则。二是结合我市林下经济发展情况,探索开发林下经济特色保险产品,研究落实保费补贴政策,补齐信贷风险兜底短板。三是稳步扩大政策性森林保险覆盖面,持续完善林业风险保障体系,切实盘活林业资源资产价值。
三、关于“完善资源评估与流转体系。由市级牵头建立全市统一的林权流转交易信息平台,制定操作指南;推动制定区域性林权抵押评估参考标准,建立专家库或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的建议。
目前,根据《四川省农业农村厅等13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农函〔2025〕31号)文件精神,市农业农村局会同林业局等11个部门于2025年9月25日制定印发了《攀枝花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含“林权”流转交易的《攀枝花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动态目录》。市农业农村局正牵头与成都农交所合作构建市、县、乡三家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体系,正在洽谈合作协议中,一旦合作协议签订,我市含“林权”流转交易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都将通过四川省农村产权综合交易平台系统进行。
目前林权抵押评估参考标准是《森林资源资产价格鉴证评估技术规范》(中价协〔2020〕41号)和《森林资源价值核算和资产评估技术规范》(LY/T 2407-2025),2025年11月新标准执行以来,我市尚未开展过新标准的林权抵押评估,暂未发现需进一步以区域制定标准的需求。
下一步将按照建议内容,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持续完善资源评估与流转体系。一是持续与成都农交所洽谈合作细节,争取早日将全市(包含林权)的流转交易纳入到四川省农村产权综合交易平台系统中。二是持续推动林权抵押贷款事宜,积极实践《森林资源价值核算和资产评估技术规范》(LY/T 2407-2025),若评估中发现难以满足我市实际评估需求,将联合中国人民银行攀枝花市分行推动探索适宜我市评估相关的配套体系。
感谢您对我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您继续关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事业的发展!
攀枝花市林业局
2026年7月10日


川公网安备51040202000379号

